第5节(1 / 2)

半吟 弱水千流 2377 字 17天前

星月当空,他抽着烟,听着里头的鸡同鸭讲,忽然无声一弯唇,笑起来。

*

阮念初收下了那束花穗。

她在屋里找到一个缺了角的破花瓶,盛上清水,把花穗放了进去。那花穗一绺一绺,色泽金黄鲜亮,她看着这束花,忽然想起,这种花是水稻开出来的,叫稻花,也是柬埔寨的国花。

阮念初把花瓶放在桌上,单手托腮,仔细观察。她想起辛弃疾的《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稻花象征丰收和希望,古往今来的诗人,都用稻花来寄托内心的喜悦。在阴森寒冷的长夜里收到一束希望,该是个好兆头吧。

她静静地想。

过了一夜,第二天傍晚,令阮念初诧异的是,她又在窗前台子上看见了一束金色的新鲜稻花。她感到很欣喜。后来,在那个叫托里的少年路过窗前时,她扬了扬手里的花穗,勾起唇,对少年说了句“thank you”。

托里眼神里写着困惑,但还是一个劲儿地挠头嘿嘿,冲她笑。

就这样,从天而降的稻花,连续三天,都未间断。阮念初把花都养在那个破花瓶里。那几束失去了根,但生命力顽强的花穗,竟愈发漂亮。与此同时,她也愈发觉得那名少年善良可爱。

第三天的晚上,厉腾回来了。

彼时,阮念初刚好对路过的托里说完今天的谢谢。厉腾闻言,绑靴带的动作一顿,转眸看她。挑了下眉,“你跟他说谢谢?”

阮念初完全没料到他会主动跟自己说话。她微滞,须臾才点了点头,低声说,“托里每天都会送一束花给我。他很有心。”

厉腾没有笑意地笑了下,什么话都没说。转身出去了。

这一日,照样是夜,照样的星云当空,他照样睡在房顶上。一手拎着个还剩大半的酒瓶,一手把玩那把99式空降兵伞刀,目光穿过黑夜落在未知的远方,神色冷峻。

阿新婆婆坐在厨房门口缝衣裳,忽然,她笑了笑,用高棉语问:“花是你送的,为什么不告诉她?”

厉腾仰头灌进一大口烈酒,阖上眼,语气冷淡漫不经心,“没那个必要。”

第5章

第二天清晨,天刚泛起鱼肚白,阮念初便被房顶上的响动惊醒了。她睁开眼,有些警惕又有些茫然地盯着天花板。晨光熹微照入室内,房顶上哐哐窸窣,像有人在走动,灵活利落地翻越。

阮念初反应过来,是那个人。这段日子,他不是睡地板,就是睡房顶。

果然,一个高大人影很快从房顶上一跃而下。她视线跟着人影挪动,看见那人在窗外站了会儿,不多时,远处有人用高棉语说了些什么,他淡点头,脚步声稳稳渐远。

厉腾一走,阮念初就跟着起了床,简单洗漱一番,外面的天便已亮透。

她没有事情可以干,只好坐在椅子上,一边摆弄花瓶里的稻花,一边看着天空发呆。

她曾经想过和外界联系。但她的手机不知所踪,又没有其它通讯设备,只能选择放弃。今天是她被绑到这里的第七日,在这地方,她有吃,有喝,性命也暂时无虞,但这儿的每分钟每小时,都是对她的精神折磨。

只有阮念初自己知道,在表面的风平浪静下,她需要用多大的力气才能支撑到现在。

她从没有一刻放弃过逃跑。每当这个念头,被彷徨与绝望吞噬时,她都会努力回忆家乡的一切。中国的土地,云城的风,父母斑白的鬓角和喋喋不休的唠叨……

这里的一切只是一场噩梦,会过去,也会忘记。

阮念初五指收拢,攥紧了掌心的稻花。

中午时,叫托里的少年并未出现。往常,托里送饭的时间都是十二点十分左右,而现在,墙上的时针已指向了一,少年仍不见踪影。

她有点饿了,接连探首看屋外。最后,接近一点半的时候,是阿新婆婆给她送来了今天的午饭。

阮念初勾起笑,跟婆婆说谢谢。

阿新婆婆苍老的面容挂着笑,目光在她身上仔细打量,然后用高棉语说,“你穿这条裙子真是漂亮。”

阮念初不懂婆婆的话。但见婆婆一直盯着自己,突的,想起什么。她微窘,“哦……这条裙子,之前一直忘了跟你道谢。谢谢你。”

阿新婆婆笑而不答。

阮念初怔了下,反应过来,“忘了你听不懂……”稍稍顿住,回忆了一下托里教自己的高棉语,吃力挤出一个高棉语词汇:“谢谢。”说完,指了指身上的纱笼裙。

阿新摆手,坐在旁边安静笑着,等阮念初吃完,她才收拾好碗筷离开。少年托里始终没有出现。

大概是有别的事走不开吧。阮念初琢磨着,那时,她丝毫没有多想。

下午快六点时,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朝她所在的竹木屋而来,随后便是“砰砰”敲门声。她打开门,外面站着一个陌生少年,圆圆的眼睛黑皮肤,看上去,比托里都还小一些。

近几日,因为托里的出现,阮念初对这群孩子的印象已大为改观。她微拧眉,用疑惑地眼神看着陌生少年。

少年神色焦急,一边拿手比划,一边挤出英语单词:“托里……is ill!”

阮念初心一沉,“……is it serious?”

少年点头,“fever……cough……”边说边转身往别处跑,冲她招手,“e with me!quick!”

阮念初静几秒,咬了咬唇道:“wait.”说完重新进了屋子。

她走到柜子前,拉开左边最后一个抽屉。一把闪着冷光的伞刀套着刀鞘,静静躺在里头,就是之前图瓦阿公送给lee的那把。她前天闲来无事打扫了一下屋子,无意间便发现了这把刀。她把刀拿出来,别在腰间的宽腰带里侧,定定神,跟着少年离去。

*

少年带着她在营寨里穿行,一言不发。天色渐暗,渐渐的,周围几乎再看不见其他人。

阮念初蹙眉,隐约意识到不对劲,站定不再往前,用英语道:“where is 托里?”

少年回过头来看她,咧嘴笑,没有说话。阮念初被孩子的笑容弄得心里发毛,转身想跑,不料却撞上一堵厚实的人墙。

是一个体型壮硕的男人,除他外,周围还有四五个。阮念初看见这些人,脸色骤冷,心也沉到谷底。这些脸孔面目狰狞,相当符合败类这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