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2 / 2)

谋杀禁忌 黑眼圈 3477 字 9天前

“不用等了。”徐艳突然开口:“我承认,徐芳的男朋友,是被我杀的。”

徐艳面如死灰,江军提起苗疆女人,似乎冲垮了徐艳的心理防线。

听到徐艳说的,我冷冷一笑:“你杀的,你告诉我,你怎么杀的?”

徐艳也没有回答,愣愣地坐着。

“连人究竟是不是自己杀的都搞不清楚,这样的你,真的有能力去杀一个人吗?”我继续嘲讽道:“那两天,你的确没有离开过小区。”

徐艳抬起头,面无表情地回答:“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吧,我已经无所谓了。我突然发现,这些年来,我心里的包袱,一下子就落空了,这种感觉,真的很舒服,你们要抓我就抓我,要对我执行死刑,也来吧。”

江军问我,是不是找出什么新的证据了。

我点了点头,说之前,不仅是江军,也包括我,甚至是整个警方,都走进了一个误区。之前,我们怀疑徐艳是凶手,所以一直在找徐艳是凶手的证据,而忽略了相反的线索,也就是说,我们根本就没有去搜集对徐艳有利的线索。

于是乎,所有人都想尽办法寻找目击证人,想要证明徐艳离开过小区,去过巫村,还杀了人。根本就没有人去寻找目击证人,证明徐艳的确一直待在那个小区里。

江军借给我的那些人,我分成了两拨,其中一拨,我让他们去搜寻对徐艳有利的线索。

这是几乎所有警方都会陷入的一个误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警方的侦查,完全是带着目的性的,而不会非常客观。一旦认定某个人为犯罪嫌疑人,而且这个人的嫌疑非常大,那警方就会先入为主,凭借主观映像,去搜集对这个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将其定罪。

没有人去替徐艳找对她有利的线索,她的嫌疑,不仅没有洗刷,反而越来越大。

江军找了那么久,还是没有找到徐艳离开过小区,去过巫村的证据,这并不是因为徐艳行事有多小心,而是因为,徐艳的的确确,没有离开过那个小区。我派出去的那波人,终于开始避免先入为主的误区,虽然艰难,但通过两天的走访调查,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些线索。

没有找不到的线索,只有被警方忽略,或者警方根本不想找的线索。

那些人,在小区里,找到了一个目击证人。那个人,住在徐艳的对面,通过询问,那个人回忆,当天晚上大约在九点和接近十一点的时间,先后两次,相隔两个小时看到徐艳开窗。根据尸检报告,冯亮就死在那段时间里。

市里到巫村,来回要很长的时间,如果冯亮是徐艳杀的,那她绝对不会连续两次在那个时间段内被人看到,因为往返来回,两个小时,绝对不够。

而那个目击证人的口供,也可以被确定为是可信的。

当晚,那个人正在阳台上做大扫除,根据两栋楼的距离,那个人看错的可能性也不大,而且还是先后两次看错。

如果警方一开始就比较客观公平地寻找目击证人,那这个人进入警方的视线,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惜的是,我们所有人,都犯了警方最常犯的致命错误。围尤尽划。

这个证据,是有利于徐艳的,光从这点线索,就可以至少证明,冯亮,不是徐艳杀的。

听到我的分析,徐艳嗤笑了一声,不过也没有说话。

我盯着徐艳:“你是不是还想说,你利用蛊术杀人,根本不需要出门。到这个时候,你竟然还天真地以为,那些人全部是因为嫁蛊而死,你难道不知道,有人正在利用你的无知,把嫌疑转嫁给你吗?”

我的话,让徐艳愣了愣,她猛地站了起来:“你是说,那些人,都是徐芳杀的?”

我摇了摇头:“这是你说的,我没说。”

江军也把目光放在我的身上,他问我是什么意思。

我扭过头,发现王鑫正满脸云淡风轻地笑着,他也看着我,没有挪开目光。

“所有的事情,远远没有这么简单。”我想了想:“你们一家,真的很有意思。徐艳,我可以告诉你,你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瞒过我的,趁着我还没有揭穿你,你最好老实招供了,你可以在牢里,少待几年。”

徐艳犹豫了一会,还是什么都不说。

办公室里很安静,我微微一笑:“这起案子,的确是我见过最复杂的一起。徐芳的几个男朋友,并不是死于同一个人手里。冯亮,是徐芳杀的。”

江军皱了皱眉头:“徐芳,好像没有充足的作案时间。”

第239章 看似不可能

“看似没有作案时间,看似凶手不是她,但是她的确是杀了冯亮的凶手。”我回答道。

江军借给我的人,我分成了两批,其中一批,我让他们去搜集对徐艳有利的线索。而另外一批,我一共先后交待了他们两个任务,第一个,便是让他们到集市去找找,是不是有可以通向墓地的捷径。

事后再想起来。徐芳先后两次跑到集市去。还是有些问题的,尽管她称是为了寻找辉老头,那个老板也可以作证。但是回忆起老板的说法,他当时非常敷衍,并没有和徐芳交谈太久,最多也就花了一两分钟,就把徐芳给打发了。

但是,罗峰的手下,跟丢的两次。时间分别是十五分钟和十分钟左右,就算分别减去两分钟,徐芳还是分别有十三分钟和八分钟左右,不知道去了哪里。我把江军借给我的警察。打发到镇上的集市,就是去找路的。围尤来圾。

这一找起来,他们果然发现,集市后面,有一条很难走的小径,可以通向墓地。警察里有女性,她还特地试验了一下。试验结果显示,如果全速奔跑,从集市后面的捷径小路跑到墓地去。算上来回的时间,只需要六分钟左右。

而且,这还是那个女警察对路线不熟的情况下办到的。如果对路线熟悉,所花的时间,可能还可以缩短一分钟左右。那条小径,树木和杂草丛生,还有一个土坡,爬上那个土坡,就到了墓地里。

如果徐芳事先对路线进行过勘察和熟悉,五分钟左右的时间,足够让徐芳跑上一个来回。

“和老板交谈两分钟,徐芳跑的再快,也需要花五六分钟才能一个来回。徐芳第二次出去,只有十分钟的时间,算下来,那她作案的时间只有两分钟左右,她一个女人,你觉得可能吗?”江军问我。

“我说了。”我回答江军:“看似不可能,但是徐芳,正是利用了这种不可能,为自己洗刷了嫌疑。”

值得注意的是,徐芳是消失了两次,第二次的时间,要比第二次长一些。

徐芳杀冯亮,是分成两个步骤进行的,而她的每一次消失,就是她按照步骤作案的时间。

第一次,是徐芳正式对冯亮下手的时机,而第二次,之所以时间要更短,是因为,当时冯亮已经死了,徐芳只需要把那些食肉的虫子给清理干净就行了。

冯亮身上的伤口,是被某种食肉的毒虫咬的,这种鉴定结果,已经是确定的了。这波去集市找捷径的人,当天晚上就给我带回了消息,之后,我又交给了他们一个任务。我让他们,偷偷去徐芳的家里搜查证据。

警方和我之前陷进的误区,不仅莫名地让徐艳的嫌疑加重,还产生了对徐芳有利的后果:警方,很快就排除了徐芳的嫌疑,把她给放了。其实,当时我觉得江军这么做,并不妥,但我没有说破,我的目的,是让徐芳放松警惕。

在侦查没有结束之前,我始终认为,每一个人都有作案的可能,不管嫌疑大小,都需要调查。徐芳很好地利用了警方和我们的心理,一开始,有不少线索都指向徐芳是凶手,徐芳似乎料到警方会觉得事有蹊跷,会想到她可能是被人陷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