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必清的年岁并不大,有着一个大脑袋。他是当过兵的人,甚至在部队上,他还当过侦察兵。当侦察兵原本没他什么事,不过送了几千块钱礼之后,他还是成功的挤了进去。
不为别的,他是为了自己将来离开部队之后的事情打算。中国侦察兵的训练,与其他国家的特种部队也差不了多少。事实上中国军队的侦察兵,在过去也就是各部队的特种部队。
直到后来,有了专门的特种部队,其成员、军官,也都是来自于过去的侦察部队。许多时候,不过是换了个称呼而已。
这林必清,是有两把刷子的!
在夜晚来临的时候,是林必清享受的时候。无论尸乱之前,还是尸乱之后皆是如此。
作为一个侦察兵出身的城管大队的队长,林必清没有因为过多的“请吃”而变成一个胖子。在这件事上,他比他兄弟林正要有板眼的多。
此刻他依然还保持着健美壮硕的身材,习惯性的剃了光头的大脑袋下面,是两道黑漆漆的冷眉。如果请他去演归里话剧,就他这模样不用化妆,就是一活脱脱的座山雕。
身边陪着他的,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她化着浓妆,脸上带着笑容。但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那不过是强颜欢笑。而且她的气质,也并不适宜浓妆艳抹。再感情些细看她的眼睛,就能够看得到她眼底里的悲哀。
不过林必清并不在乎她的心里是不是快乐,有着“净街虎”之称的他,从来也不会在乎别人的感受。如果在乎的话,他会做城管吗?
此刻立着两道凶眉,他正看着手下呈上来的东西,一看之下他的火“腾”的就起来了。他看到的东西不是别的什么,而是郭震北的那枝金色的点50沙漠之鹰。
这是他的“收藏品”,就如同郭震北他们当时说过的那样,把一枝点50的沙漠之鹰当成收藏品,那实在是一种暴发户式的作法。林必清恰恰就是这样的暴发户,他自从退伍回来,找关系分配之后就成了城管队员。然后随着城管的“能力”步步升级,他的地位也就步步高长。
最初城管只管靠边的小商小贩的时候,凡是那些小商小贩经营的商品,他家里就无需在买。当城管的能力随着“城镇”化的进程,与地产开发商们打上交道的时候,他们成了逼死人不用负责,没有权也敢执法的不知道什么玩意。
别说他们也辛苦,也不必讨论他们是不是有苦劳。一群没有执法权的人,私闯民宅、拦路没收他们财物、蓄意毁坏他人住宅,根本就是土匪的行径。
看到这里对于城管有好感的读者且不必怒,因为责任根本不在城管这个体系本身上面。执行那些职务的时候,有权阶层就应该选择执法机构,而不是选择没有执法权的城管。或者说需要那样的执法机构,那么就应该由法律明文赋予相应的权限。
当然我们这本书,不打算讨论那些事情,只是提一点社会现实表达一下林必清的背景而已。
总之,林必清随着这些事情,他实在算是一夜暴富。因此他那不成器的小混混兄弟,也就变成了“林二爷”。
“他妈的,是哪个混蛋把我的枪用成这样模样!”
看着金色点50沙漠之鹰枪身上,那些有了划痕的金色枪身,他心痛的嘴都有些歪。要知道这枪他好不容易才买到,以前放在家里的枪盒里,那金色的枪身能够映出人影。
看看现在,不但枪身上有划痕,甚至仔细看枪口也能发现它已经被使用了好多次。这给林必清的感觉,不好像是自己心爱的女人,却被别人拔了头筹。
有道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来报告的人,看着林必清的脸色,忙又把情况进一步说明白。他相信,当他说明白的时候,林大爷一定会高兴起来的。
“林爷,这是今天刚来的几个小子带在身上的,另外我们还没收了两枝带气罐的枪,看样子是汽枪,就是不知道威力怎么样!”
一听那些人在自己手心里,林必清不由的喜上眉梢。他不是那种能容人的人,而且他认为凭自己的一身本身,也不必去忍什么人。
“什么,他们人在我们这里,哈哈哈……这几个臭小子,犯到老子手里,怎么都不能饶了他!”
底下的手下,听他笑完之后,又提供了一个消息。之所以如此说,不过是因为某人的要求而已。
“是的林爷,其中两个小子和我们的严队长认识,被他领军营里去了。另外一个,听说是本村的人,他是回家看他妈的,这枪就是从他身上拿下来的!”
事情既然牵扯到自己人,林必清就不得不捉摸一下这件事。正当他心想是不是派人先把那个严队长,以及和他认识的那两个人给抓来。
说起这严队长,也算是林必清当年的熟人。他做城管大队的队长,对方是刑警队的队长,两人曾经也是酒桌上的朋友。不过后来逃出来的时候,刑警队的人因为上街执勤,所以活下来的人不多。
而他林必清,则是事先就有一把子弟兄,又有不少的武器,因此从城里硬生生的冲出来。如果不是陕汽德龙f3000的司机变异,他和他的车队就可以跑得更远些。
一想起自己的车队,再想起自己的那些大车、挖掘机与推土机,他就感觉有些可惜。要是在这山上,有那些装备,他的工整可以比现在结实10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