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垂了垂眼睛,再抬头的时候就没有想这件事了——这种事不必要太过追究。哪怕是真的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也有亲的和不亲的,何况嫁进来的外姓伯母呢。她当然会爱自己的丈夫和儿女,可是侄女儿侄子其实和她没有什么关系吧。
这种事情人情上已经练达的莺莺已经懂得了,何况她看得出来,这个大伯母也不是有什么坏心——自家丈夫为了个侄女忙前忙后,这时候还送东西。又不是自己的儿女,有些许不满,人之常情。
她平常应该也是一个好伯母,不然也不会明明不喜欢这种事,依旧过来了。
宋氏心里确实有些不舒服,丈夫是个老实人,只是太老实了也就不好了。看看老二家的多精明,也不知道因此占了多少便宜!
她这人什么都好,平常也算好说话,唯有一点不好,就是十分在意‘自己人’。这个自己人指的是丈夫儿女,以及娘家,其他在她看来就不是自家人了。这个亲疏远近,她一向分的太清楚。
所以对丈夫在小家之外,帮助已经分家的兄弟一向是颇有怨言的,即使这种帮助只不过是一顺手的事情,不费钱财不费力气。
赵吉不是一个没有眼色的,况且昨日莺莺走失了,大哥家里是出了大力气的,不管最终有没有帮上忙,人情在这里。于是赶紧让王氏去煮茶,站起身道:“昨晚上劳苦大哥和两个侄子了,熬了一个晚上呢!只怕伤了神。明日我让你弟妹去菜市抓一只鸡来,给侄子和大哥补补精神。”
他们这样的人家虽然不说吃不饱饭,但是吃好吃的时候依旧少,吃鸡吃鸭就算十分好的生活了,只有年节上头才能。
果然,听到这个,宋氏的脸色变得好起来,笑影儿也真了一些。与赵吉说了几句话,还假意推辞来着。
正说话,就见赵福他浑家孙氏站在院子里嘴里说起怪话来:“哎哟哟,这三弟兄在一起的,大哥和三弟商量着好生活,也不想想带契着兄弟?果然是人情冷暖,看到我家那个是不成的,将来没什么指望,就撇开了。”
孙氏生的寻常,或者应该说哪怕是江南地界,也没有随处可见的佳丽。至于小说里常有的随意一个乡村就有清秀佳人,那只怕是胡诌的——哪怕是江南,乡下地方也多得是吃不饱饭的人家,既然连饭都吃不饱,自然就讲不出一个美丑。左右就是面黄肌瘦、衣裳褴褛,甚至蓬头垢面。
不过就算是这样,三个妯娌里面孙氏也是样子最差的——赵家老二当年是有名的体弱,半死不活的样子一般人家也不敢把闺女嫁给他。只有孙氏家里,她生的不好,家里又十分穷困,贪图赵家的聘礼,把她嫁了过来。
特别是她的颧骨,又高又尖,年轻的时候因为脸颊丰润,那还好一些。这时候脸颊上的肉渐渐消了下去,越发面相不和善。整条巷子里的小孩子,都怕看见这孙氏。
这时候她又是一副指桑骂槐的样子,说话声刺耳,就更加让人不喜了。她手上吊着一个小布袋,里头装着几把瓜子,就在那里一边磕一边说,吐的瓜子皮满地都是。
宋氏见了不喜欢,皱着眉头道:“老二媳妇,你且住住嘴,这瓜子皮满地都是,谁家妇人这样不讲究。”
孙氏斜着眼睛看了一眼宋氏,对她充大嫂排场十分看不上眼,满不在乎道:“大嫂家在那儿呢!可管不到我这里。况且我家里什么都不多,就是赔钱货多。我磕个瓜子儿,到时候自然有她们收拾——她们也就这点子用了。”
她边说这话,便走到了赵莺莺坐着的小板凳旁,捏了捏赵莺莺的脸。赵莺莺是强忍着不舒服才没有推开她的手——她的手没有什么轻重,就算没有下大力气,也会让小孩子觉得疼。何况其中还有一种不怀好意,赵莺莺对这种情绪再敏感不过了。
同时,她也是最厌恶这种情绪的。
但是她没有做出什么举动,她不想让爹爹和娘亲为难,哪怕是在梦里,她也想这个梦里能和和美美。
“你们家二丫头这一回也算是福大命大了,既然回来了,难道不把大哥和我家一起谢?倒是不怕心眼偏了,落报应在这孩子身上。”
“我家孩儿不劳二嫂费心了。”王氏一把抱起莺莺,见她脸上被捏红了,心里气愤,嘴里也就一点不客气了。
“再没有见过嫂子这样的伯母,我家记得请大哥吃饭,那是大哥和大哥家的侄子真是尽心尽力帮忙了一回,我和吉哥心里记得这个好。只是不知道二哥二嫂怎么要来,昨日晚上一宿,二嫂家的灯可没有亮过!”
王氏也是市井里面长大的女儿家,没有那些大户人家小姐的讲究,也没有农家小户女的那一点羞涩。或者说她们这样出身的姑娘,就得逼着自己强悍起来,不然小则受气,大则被欺。这一点,孙氏和她一样,只是比她更不讲道理而已。
“满扬州打听去,哪一家的伯母是这样的!且不说我和吉哥单请大哥一家吃饭是有道理的,就算没有道理,也没有做伯母的,对着侄儿侄女诅咒。按照二嫂说的,若是你们吃不着这一碗饭,我家莺姐儿就该遭报应啦!”
三个妯娌,一个院子里头过日子也十几年了,谁不知道谁!孙氏自然知道王氏也不是个软柿子。今日过来闹这一些,也只是照着她往常走一遭罢了。
若是遇上王氏眼睛没盯着,赵吉是个男子,又是弟弟,难道好像一个泼妇和嫂子争?最后自然就是孙氏赚了。
只是可惜今天没这个运气,她心里暗道一声晦气,就往旁边闪了去——虽然没到那份上,孙氏也要防备王氏上手打她。这也不是王氏喜欢动手,而是以前有过一回,那回可把孙氏镇住了,之后就一直防着。
只是这一闪,就看见了王氏打开到一半,还没有收拾起来的那个布包。装金银锞子的荷包以及银镯子银项圈放在最里面看不到,但是那些光华耀眼的尺头和精致的小玩意就摊在上头,看的清清楚楚。
孙氏这就嚷嚷起来了。
“这绸缎布料似乎不是三弟妹织出来的样子,该不会是人家送的吧?我家还有送这样礼物的朋友?还有这些精致东西,啧啧,我们这样的人家平常谁买这些来用,也不怕福过了折寿!”
说着上手就要拿,王氏手脚快,身子一转就挡住了孙氏。手脚利落地把包袱包上:“分产的兄弟,难道还有嫂子过问弟弟家东西的道理?”
孙氏嗤笑一声:“我也是好心,这些东西可不是咱们这样的人家能有的,陡然出现在咱们家,我可不得往坏处想。若是是家里的兄弟走上了歪路,我这嫂子可不得劝一劝,谁让我们是一家人呢?”
这就差指着赵吉的鼻子说他是偷来的抢来的了,饶是赵吉惯不与自己这二嫂计较的也怒了。
“二嫂这话说的不像,嘴也太臭了,回自己屋子里呆着吧。这些东西不过是知府夫人见我家二丫头惹人喜爱,又受了一回惊,可怜见的,送她做表礼,也是压压惊。来路正派的很!”
虽然孙氏也知道,按照赵吉夫妻两个的正派性子,这些东西的来路并不用怀疑,她那些话只是嘴上不饶人罢了。但是她也没想到这些东西会是因为莺莺的关系来的!
听懂这一句话就知道了,这就是从天而降一笔财货——刚才王氏收拾的快,她没怎么看清,但也能估计出来,少则□□匹,多则十一二匹的尺头,除了放在最上头的夏布,其余的都是绸缎。
因为家里有王氏这个织绸卖绸的人,隔着门户孙氏也知道这值多少——知府人家出来作礼的自然不会是什么差的东西,那一堆至少就是二十来两银子!至于那些小玩意儿孙氏倒是没有在乎,那些东西也就是空好看,平常他们嫌贵不会买,但价格其实不高,到手了也卖不出去。
然而即使是这样,那也是二十两银子,老二赵福一家一年也就差不多有这么多进项。就因为一个小闺女晚上出门走了一趟就有了!她可想不到,这是莺莺回来了,若是莺莺没有回来,赵吉家里可就失了一个女儿!
清楚了这些东西的来历,孙氏就更起劲了。
“嗳!原来是侄女儿福大命大,这一趟没事儿反而还给家里挣了一笔!这可好,正好你二叔的夏衣不成样子了,我琢磨着与他扯布做一件新的。既然侄女带来了好夏布,就分些给你二叔,也让她享享侄女儿的福!”
第9章
赵莺莺并不记得太多小时候的事情,虽然七岁的孩子已经能记得很多,但更多的是被忘记的。更何况她七岁之后就被拐卖,这边的事情时间久了自然会被淡忘。
所以她还记得她家,记得爹娘,记得姐姐哥哥,记得小妹,记得奶奶,大概是因为小时候亲近的多,心里也就记得清楚。
至于有些冷漠的大伯母,以及她一家。相当胡搅蛮缠的二伯母,以及她一家。赵莺莺并没有什么记忆——按理说这样凶的伯母应该怕的不得了,从而印象深刻的。但或许是爹娘保护他们这些儿女保护的极好,总之她的记忆里并没有这位二伯母。
更加不知道,她能是一个这样浑的人!赵莺莺不要说见过了,就连听都没听过。
不过这也是赵莺莺见识受限的关系,她之前的经历,不是在宛平县刘家,就是在皇宫里。皇宫里自然不必说,没有这样的事儿。宛平县刘家......她那时候没什么出门的机会。
实际上孙氏这样的难缠妇人,虽说不是遍地都是,在市井之中也有不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