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2 / 2)

刺猬 谦少 3276 字 11天前

“怎么了?”我摸了把脖子,不痛也不痒,低头一看,顿时笑起来:“你别说不认识。”

“我当然认识了,但是到底是谁!”她整个人兴奋得不行,疯狂摇晃我胳膊:“是陆宴吧!一定是陆宴吧!破镜重圆!人间佳话!”

“不是陆宴。”我不想她明天开工去陆宴面前乱开玩笑。

“那是谁!”她几乎压上来逼问我:“是男的吧,我就知道是男的,哪个狐狸精?有陆宴好看吗?”

我眼前忽然跳出纪容辅变成狐狸精的样子来,反应过来之前,嘴角已经翘了起来。

“比陆宴好看。”

苏迎猛地跳开了,又开始指着我。

“你你你……”

“我怎么了?”我摊开在沙发上。

“你完了。”苏迎开始危言耸听:“你现在笑得太开心了,一定已经陷下去了,你完了。”

我还想再逗她,手机忽然想起了。

纪容辅真是好涵养,洗个澡发现人都丢了,也能忍到现在再打电话,接起来还问我:“现在方便接电话吗?”

我本来想说方便,一时玩心起,故意沉声道:“不方便。”

我还想再玩,苏迎却过来捣乱,冲过来抢手机:“是谁是谁,是陆宴吗?应该就是陆宴吧,报上名号,抢了我家小林睢还想走……”

我光是躲她的手就已经耗尽全力,只能跟电话那边的纪容辅说了一句“晚点跟你说”,就挂了电话。

苏迎却不死心,仍然抢个不停,两人交锋许久,这女人向来善用性别优势,逼得我束手束脚,最后“啪”地一声,手机重重摔在地上,屏幕闪了两闪,竟然就这样灭了。

我们面面相觑,苏迎背贴墙壁,就这样蹭着走远了,一边还默念:“不关我的事,不关我的事。”

我在试手机能不能开机的时候,她瞅准一个机会,拎着包冲到门外,大喊:“我明天再来找你玩!”

我折腾了一会儿,发现手机已经废了,把手机卡取了出来,我没有备用手机的习惯,只能等明天再说了,纪容辅向来淡定,我偶尔失约一次应该也不要紧。

洗澡睡觉,大概是跟纪容辅一起睡惯了的缘故,竟然又失眠了,不过我都已经习惯了,直接把笔记本拿过来,翻到外网上开始听几个国外乐队的新歌。

国外很多小众乐队都不错,倪菁当年转型遇瓶颈,也是去国外取经回来的。我年轻时候不信邪,本钱厚,视唱法为无物,而且运气挺好,没红过,除了选秀刚出来那一段时间跑了一会儿通告,其余都没怎么过度用嗓,所以从不考虑研究唱法。现在大概是年纪大了,心境不一样了,偶尔也听听不同的唱法。逛到某个乐队成员的ins,看见上面有张演出合照中的亚洲面孔长得非常像付雍,顺手就翻了翻付雍的ins。

这一翻我就翻到了卢逸岚,他们留英学生确实是有自己的圈子的,有几个熟面孔,似乎在那晚的会所见过,当时我已经困得不行,听不进耳机里的歌,只是本能地一张张翻下去,直到看见纪容辅。

准确地说,是青年未满的纪容辅。

他在划船,穿白色的运动装,身架修长舒展,因为刚刚渡过少年期,脸上还十分漂亮,他的琥珀色眼睛在阳光下是非常漂亮的,在镜头里笑得耀眼。

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纪容辅,才知道自己错过他多少年。

看来卢逸岚的自信也不是凭空来的,那时候的她也很漂亮,女孩子在十七八岁的时候,有一种类似宝石的光泽,皮肤、牙齿,花瓣一样的唇,那种光彩是能穿透时间的。

我那时候应该十八岁,十八岁的我是什么样子?我忽然兴起,翻墙回来找自己当年的照,结果一搜就搜到我粉丝整理出来的一个合集。五官是我的五官,然而每一张照片中的神色却都宛如陌生人。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看自己十九岁的照片都是这样,还是只有我活成了另外一个人。有一张照片是在等演出的间隙拍的,后台人很多,文欣,元睿,我,林小白,还有陆宴季洛家,陆宴坐着,林小白趴在元睿背上,我觉察到镜头,转过脸来,看着镜头,干净面孔,神色淡漠,眉眼间有凛然傲气。

那时候的我常常是一副兴味索然的样子,因为对周围的一切都毫无兴趣,觉得苍白无聊,我很难看得起谁。

如果让那时的我看见现在的自己,应该也会觉得不过是个平庸媚俗的废物而已。

我在自己反应过来之前,关掉了那网页,然后静静地坐了很久。

就在这时,屏幕右下角雪上加霜地弹出一条推送,说是前些天在黄峰的摇滚音乐会,元睿的蒙古乐队压轴演出,大获成功。而且裴东宇也低调参加了这次音乐会,被记者采访时说很期待跟这个乐队有合作。

偏偏是裴东宇。

我又打开网页,开始订飞内蒙古的机票,然后给叶宁的邮箱发邮件,让他转告纪容辅我要出门几天,不用担心。然后我开始准备行李,订好闹钟,睡觉。

从七年前开始,我就是这样,一旦心情不好就往元睿那跑,年年如此,元睿大我两岁,长得老成,又常年过着游牧生活,跟我看起来完全两代人。他和我走的是完全不同的路,他志在复兴蒙古音乐,并把民族音乐推向世界,他的音乐来自生活,所以平时像一个牧人一样在草原上四处流浪,追逐水草丰美的地方。他的歌里有草原,有鸿雁,有捕猎的狼群和万马奔腾。而我是自省,写来写去都是都市人内心的一点小情绪。爱情也好,梦想也好,焦虑也好,都是人心里的东西。

其实迄今为止,我写得最好的一首歌应该是《快》,写都市的快节奏,用了音乐剧的技巧,听的人都说心里发慌,治好拖延症,可惜叶蓁改不掉童星时代古灵精怪的唱法,削弱了这歌曲主题,多少算毁了。

我和元睿的风格看似没法比,其实很好比。他已经在他那一类做到极致,我没有。

我又想起我十八岁的眼神,那时候我以为自己天下第一,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这平庸疲惫人群中的一个。

每思及此,夜不能寐。

-

我在飞机上喝了一点酒,又吃下褪黑素,一觉睡到内蒙古。

在黄峰下飞机,天寒地冻,我向来当这是自己第二个家,熟门熟路,一下飞机就穿好厚厚羽绒服,帽子口罩手套围巾,我最好音区在中声,哑了虽然更好听,但是我嗓子向来脆弱,不敢冒险。

元睿很适合这地方,风吹日晒,成了美国西部片里的硬汉,像坚果一样。我就不行,我有点像个浆果,薄皮裹着一包水,稍微晒一晒,刮刮北风,就裂了口子,整个人变得蓬头垢面歪瓜裂枣,不成人样。元睿的脸吹红了配大胡子很豪气,我的脸一红,再皲裂了,就有点像山区里拖着鼻涕的留守儿童。

所以我年年往这跑,年年躲在帐篷里,连马都不会骑。

元睿现在都住蒙古包,与世隔绝,手机形同虚设,我在市里直接找到他开琴行的乐队成员贺山,让他开车送我过去。贺山一眼就认出我背的琴盒是哪把吉他,但是他们这讲究互赠礼物,所以一直在跟我夸他的一套扁鼓,大概是希望我跟他互换。

越野车开出了黄峰市,外面是大片绵延草原,一条河蜿蜒着消失在地平线上,开着开着,路就不清晰了。路边偶尔有大片牛羊,握着鞭子的白胡子牧人穿着翻羊皮袄,带着帽子,一脸茫然地看着车开过。

贺山的手机响了一声,是在提醒没有信号了。

“你们上个月在黄峰音乐会上的表演怎么样?”我问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