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中,余初跟着一个连名字都知道的不全的男人,穿过各色曲折的巷子,像是穿过一个巨大的城市迷宫。
也不知道多久,前面的人终于停了下来:“到了。”
路的尽头,光线明亮的像是白昼,余初走上前几步,并肩和男人站着,半捂着自己的双眼,看向前锋。
眼前的景象,甚至有一瞬间让余初以为,自己穿越到了白天。
渡口的船只往来不息。
不断有客人从船上下来,提着行李的,抱着孩子的,牵着家属的。
挑夫和苦力在一旁等着生意,看见行李多的客人,就上前询问几句。
河堤两旁,则是紧挨着的两排夜摊,多半都是吃的,无数客人从摊位前路过,或目不斜视,或驻足,或交谈询问。
叫卖声、讨价还价声、交谈声、笑声……
余初只觉得自己眼里耳里,都是一副渡口夜市画卷。
楚小哥侧过头看了一眼余初,又立刻收回视线:“想吃什么?”
余初很认真的取舍了一遍。
“馄饨。”
馄饨摊的阿伯,年纪稍大,手因为常年的劳作,骨节粗大,皮肤粗糙。
但是他穿的很素净,摊位收拾的也很整齐,小馄饨包的又快又好。
余初摆了个ok的手势:“老板,要三碗。”
阿伯看了一眼楚小哥,觉得他这么瘦,的确是需要多吃点。
等到热气腾腾的馄饨撒上葱花,端到桌上时,才发现那姑娘将两碗都放在了自己面前。
余初给自己碗里加了醋:“我今天要多吃一碗馄饨。”
这句话更像是说给她自己听的。
人生没有什么不愉快,是一顿饭不能解决的,如果不能解决,那就留到下一顿。
阿伯乐呵呵道:“能吃是福,能吃是福。”
楚小哥点头,拿起勺子,先舀起一勺汤,半低着头,轻轻喝了半口。
吃饭的姿势——
很是工整。
余初其实早就看出来了,楚小哥虽然混迹于街市,但其实和顾文澜是一类人。
他们和自己不一样,和着满大街的人也不一样,举止、仪态、风度……都刻进了骨子里。
两人在一起吃饭也不是一两次了,已经初步了解彼此的喜好。
十分有默契的各自吃各自的,相互不打扰。
等余初将第二碗馄饨喝完,那边楚小哥还有几口没有吃。
余初抬起头看了一眼楚小哥的进度后,低下头想把碗筷顺手收了,却又像是发现什么,再次抬起头来。
她的视线不加掩饰,落落大方的盯着对方脸看,楚小哥也索性落落大方的让她看。
之前在顾府是楚小哥一脸戏妆,刚刚穿越小半个城,夜色里光线又不够,只能看得见大概的一个脸部轮廓。
所以时隔大半个月,余初还是第一次看清楚楚小哥的脸。
她终于明白,刚刚自己为什么会把楚小哥和顾文澜联系起来了。
——与之前蜡黄发黑的脸色不同,现在的楚小哥,皮肤白皙光滑,额头不再突出,而是饱满的恰到好处。
就连五官都有了些许变化,尤其眉间距和鼻子,明明没有变多少,却像是变了一个人。
她歪着头看着楚小哥:“你的脸?”
楚小哥继续吃着自己的馄饨,正等着她说出自己是谁,没料到她却是另外一个走向。
“怎么变了那么多?”
楚小哥叹了口气,板着脸,随口胡诌:“这是画出来的——”
怎么可能?
古代这么简陋的材料,如果有这种级别的妆容,现代区那些妹子,每年小一两万买化妆品,都是烧的么?
余初“蹭”的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弯下腰,眼睛靠近了去看楚小哥。
只见皮肤上没有任何残留,汗毛根根可数。
楚小哥被余初静距离围观,握着勺子的手都没有颤一下,一本正经胡说八道:“也可能是刚刚没有洗干净,胭脂水粉——”
他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一根手指轻轻的戳了戳他的鼻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