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而是备注看着像是走过不少弯路:
可以带家属。
但孩子更适合待在家中。
作者有话要说:叶三岁:……
第七十九章
同学聚会, 定的酒店比较正式。
衣着打扮贵不贵, 潮不潮先不说, 基本礼仪还是要做到的。
所以从下午开始,余初翻箱倒柜,裙子倒是有一条不错的,介于礼服和通勤之间。
黑色长袖, 保暖也算正式。
只是首饰,余初却没有找到理想适宜的——纯金翡翠头面她压在箱底, 在宋家时用作后宅交际打扮都足够了, 可配上现代款式衣服, 就会变得不伦不类。
素银的, 头饰多却不能用, 耳环和镯子样式基本上过时了。
卧室没有镜子, 余初在屋子里找到一样,就走到卫生间里搭配下看一眼, 惹的在客厅里的楚小哥频频看了过去。
他手里拿着遥控器, 像是漫不经心问道:“余初,你参加宴会?”
他知道现代区男女平等, 无论性别都可以进学, 女性的考试、谋职、工作能力都不输给男性。
同样的,她们也能如同男性一样外出会友, 聚会,呼朋引伴。朋友、同学、师生、同事……各种各样的牵扯,织成一张关系网。
“没那么正式, 只是同学聚会,也就是一些同窗相聚着吃个饭,联络下感情。”余初将手腕上的镯子褪了下来,决定放弃佩戴首饰了,“时间定在下午六点,晚上我给你叫点东西,你一个在家吃。”
叶长谦点头:“你不用担心我,你忙你的。”
“我今晚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若是饭后还有第二场,那时间可能就说不准了,余初收拾着自己的首饰盒,“我带钥匙出门,不用管我,你给我留个灯就行了,然后到点就睡。”
“好。”叶长谦担心归担心,却没有说出阻拦余初出门的话,视线落在她的首饰盒上,“试试幼虎手串?”
余初低头看着盒子里的手串,又看了一眼空荡荡的手腕,此时离出门的时间远,并没有留给她过多的纠结时间。
她抱起首饰盒,拿回自己的卧室,再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串红绳串着玉虎的手串。
余初走到玄关的位置,换着外出的鞋子还不忘嘱咐:“可乐少喝点,碳酸饮料喝多了对身体没什么好处。”
叶长谦将挂在架子上的衣服拿下来,递给余初,然后拿起围巾挂在余初的脖子上:“好。”
“晚上洗澡之前一定开排气扇,你现反还没有彻底结束,容易闷出事来。”
“好。”
“如果有什么事,可以打电话给我。如果觉得打电话给我不方便,也可以打电话给谭队。”
叶长谦心下又是好笑又觉得妥帖:“这么下去会不会迟到?现在这个时辰,你说过路上——”
“对,容易堵车!”余初把围巾胡乱的一裹,“我原始人当习惯了,都快把这茬忘记了,我真的要走了,你好好待在家里。”
叶长谦从出生开始,就没有过家。
幼年流浪,少年入国师府
小时候有破屋,有戏班,有城隍庙,长大了有教室,有藏书阁,有国师殿,有祭坛,有宿舍——却没有一个地方,能够叫做家。
但是此时一间租赁来的房子,余初却用了家这个字。
他笑意里带着些许复杂:“路上小心。”
余初对首都的了解,显然不太到位。
年底的路况,不仅没有大堵特堵,而且因为返乡的原因,车辆锐减,十分难得的,一路通畅。
余初花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约定的酒店。
班长站在酒店大堂等着,上穿淡色线衣,下桌绛紫色的长裙,长发尽数梳在脑后,盘了个发髻,一身知识分子的气息。
就是身材有些发胖,五官也随之模糊了不少。
“班长!”
陆芸甜看见外面进来的年轻女子,愣了一下。
余初比大多数人都小五六岁,今年不过才二十六岁,她早就有心理准备,这个当初跟他们同级的姑娘,即使到了今天,依旧是个年轻的姑娘。
但是,她没想过她看起来这么年轻。
就好像她每日班里上课时,教室里坐着的那一群孩子,二十岁出头,青春两个字就写在脸上。
陆芸甜叹了口气,也不知道是羡慕还是因为感慨:“余初啊,你是来参加同学会的,还是来拉仇恨的。”
余初没有跟上奔三后的女性思维:“什么?”
“没什么,我随口说说……”陆芸甜觉得偶尔嫉妒下比自己年轻貌美的同性,也挺有意思的,她指着电梯的方向,“有几个先来了,在包厢聊天呢。”
余初看着空荡荡的大厅:“我留下陪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