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可怜之人必可恨下(1 / 2)

盛京国色 紫青悠 1798 字 13天前

铜镜上映出一张清丽的脸,不过那脸色却过于苍白了一些,她的容貌虽比不上程靑卿的绝代无双却也清秀可人,犯不着为了一个不值得的男人那般委曲求全。

说来也奇怪,她分明记得自己已经死了,可再睁开眼时却成了卫尉府上受人冷眼的姑小姐,她用了两天时间才慢慢将程百依的记忆完全融和,她知道她是前任卫尉大人继室所生。

程百依父亲的前任嫡妻生前留下了两个儿子,一个是在朝中官任卫尉的大哥,一个是在大司农底下做事的二哥,他父亲四十五岁才娶了她娘亲,算起来她娘亲比她的二哥还要小上两岁。

她母亲年纪轻,要做好一个当家主母实在不是一件易事,尤其她的大媳妇还是御史大夫的庶女,当今皇后的庶妹,萧氏。

萧氏有御史大夫府撑腰,自然不会将她娘亲放在眼中,在她娘亲主持中馈的这些年里处处跟她作对,她百般刁难,她母亲却百般忍让,为的就是一家和睦,可萧氏这人人心不足蛇吞象,让她屈居在比自己年纪还小的主母手底下那是根本不可能的,终于在程百依八岁那年,她父亲去世,萧氏趁着这机会污蔑她娘亲与人私通,逼得她娘亲以死明志。

她娘亲死后,萧氏立刻独揽大权,将整个卫尉府牢牢捏在手中,对于她娘亲留下的遗孤,萧氏自然不会好脸相待,所以她在卫尉府的日子实在过得不像话。

几个月前萧氏给她弄了一门亲事,是宗正大人的嫡子,不过这嫡子年到三十了还没有娶妻,只因他是一个痴呆儿。

在她父亲母亲还在之时她也是被捧在手心疼爱的,这些年在卫尉府已经过得够凄惨了,她无法容忍自己后半生过得同样凄惨,所以那宗正大人家的傻子她是绝对不嫁的。

其实这程百依也是聪慧了,最起码她懂得自己的命运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这个道理,虽然她这人平时懦弱无能,可在自己的婚姻大事上她却难得有几分抗争精神,她知道楚王殿下跟她的大侄子程靑谷是好友,经常来卫尉府做客,她便做了一首论战诗让莲子想方设法交给楚王。

程百依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她的才华,对于诗书五经,她总能过目不忘,六岁就能诵读诗书,十五岁便将道家法家墨家儒家真谛融会贯通,不过就是性格上软弱了一些,所以才处处受人欺凌。

她诗中透出的才情立刻吸引了楚王注意,他这才惊觉原来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姑小姐竟然是一颗沧海遗珠,他试着接近了她几次,发现她不仅满腹文墨还精通战略战术,虽然她的容貌和品格远远达不到他的要求,但她不失为一颗顺手的棋子。

程百依见楚王对自己有几分热情,不惜用自己成倍的热情来回敬他,楚王让她帮他将《吴子兵法》誊抄一遍在加上她自己的见解,她用刀笔工整的一笔一划连夜帮他弄了出来,手指上磨出了几个大血泡她也不以为意,只要楚王对她说一句窝心的情话就已经胜过百瓶上好的金疮药。

不过楚王拿到之后却责备她,“你刻的字这么小我怎么看?”

她将那有血泡的手缩到大袖中,急忙道:“殿下如果不喜欢,我另外再刻便是。”

不久之前南蛮来犯,楚王用她的计谋上书给皇帝,皇帝听后大喜,立刻听从他的建议给南蛮来了一招诱敌深入,再一招釜底抽薪,让南蛮败得彻彻底底。

因为这件事皇帝钦赐了楚王一栋长安城最华丽的住宅作为新府邸,接着又赐了各色珍宝,各类绫罗绸缎各种美食佳肴。

楚王喜不自禁,越发确信要将卫尉府的姑小姐留在身边,反正他楚王府家大业大,多养一条忠心的狗也是养得起的,更何况这条狗身上还有人没有的价值。

他经常让她给他捏脚,她为了让他舒服,花了许久将药理融会贯通,独创了一套按摩手法,这方法让楚王很是受用,每次捏完他都会用脚尖挑起她的下巴,一脸满足的道:“百依,你可知你就是我最温暖,最贴心,最忠诚的小黄。”

小黄,大概是一条狗吧?

一个女人为了一个男人做到如此卑躬屈膝,摇尾乞怜的地步也着实可怜,当然,也着实可恨。

莲子见她双眉紧蹙,只以为她又起了忧思,经不住眼圈一红,柔声劝道:“小姐也不用再难过,哪怕作为楚王的妾也比嫁给宗正大人家那傻子要强啊。”

徐娘也在一旁跟着劝,“莲子说的对,老奴看得出来楚王是重视小姐的,只要小姐尽心伺候楚王,在楚王府的日子自然比卫尉府好上许多。”

程百依嘴角勾起一抹冷笑,要嫁给楚王做妾么?或许原先的程百依肯,可如今的程百依却怎么也不愿意的。

院外扫地的丫头进来禀报道:“小姐,侄二小姐求见。”

“让她进来吧。”

侄二小姐程靑月,是她大哥妾室的女儿,平时跟她走得比较近,因为她母亲出生勾栏,她在卫尉府中没少受白眼,萧成君等人爱欺负的人除了程百依就是这程靑月了,所以她二人算是同病相怜。

程靑月被丫头引进来,她穿了一件洗得泛白的湖水色长袍,腰上系了一条月白色的宽大腰带,更勾勒得她身形瘦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