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行韬从餐厅的桌子上拿过镜子, 对准了自己。
镜中的男孩长相俊秀,漆黑的眼珠明亮而清澈, 就在这时, 他的两颗眼珠咕噜一下往上一翻, 嘴也猛地向外凸起——
哦没有没有。
林行韬看错了不好意思。
他没有变丑, 也没有变成食尸鬼。
他甚至变得好看了些,主要变化在他的眉眼处——那被夫人亲吻和抚摸过的地方。
总有人说好看的脸蛋是被上帝亲吻过的,难道夫人的亲吻也有这样的魔力吗。
天渐渐黑了, 他坐在椅子上,仆人们端来重新烹饪的美味食物。
造型精致的灯盏逐一亮起, 那似乎既有煤气灯也有新式的电灯, 在工业浪潮冲击之际,子爵府也并不是完全固守传统。
食物的味道依旧鲜美, 女仆说是“鸽肉卷饼”, 但目睹了各种尸血飘洒后,林行韬没什么胃口。
钟摆左一下右一下地摇摆着, 在勉强咬完最后一片卷饼后, 外面已是一片漆黑。夫人和卢卡斯都没有在餐厅里享用晚餐, 其他地方都黑逡逡的,整座餐厅像是悬在黑暗里的一片孤岛,而仆人们悄无声息地站在阴影里。
暗之仆从。林行韬念着这几个字。
暗之仆从指的就是食尸鬼。
夫人说是路易斯杀了奥德蕾的时候,林行韬手指一紧。
警备队的人想不到,林行韬也想不到,他们都以为是化成大狗罗斯的食尸鬼杀了奥德蕾。
特别是林行韬在看过那段异象后, 清楚地肯定是奥德蕾自己召唤接触了食尸鬼。
但夫人说是路易斯杀了奥德蕾,假若夫人没有说假话——那么那只食尸鬼是路易斯?!
不,林行韬觉得不是。
他想到了异象最后拿走那本书的纤细的手。
那本《尸食教典仪》极有可能与路易斯有关,甚至就是路易斯交给奥德蕾的,所以夫人才会说是路易斯杀死了奥德蕾。
想到这里,林行韬问仆人:
“姐姐的皮鞋找到了吗?”
仆人回答:“找到了,在罗斯的狗窝里。”——这说明的确是罗斯直接杀死了奥德蕾。
“姐姐之前手里拿的书呢?”
仆人回答:“少爷是说你给小姐的那本书吗?我们没有找到,可能落在了花园里,然后被过路的仆人放回了书房,书房之前确实有人进去过呢。”——不,是被一个有着纤细的手的人拿走了。
而书房的话——
林行韬抬起头,越过楼梯。书房在二楼。
在往书房走的时候,他自己补全了最有可能的事情经过:
这一天,奥德蕾、卢卡斯、路易斯三个人一起玩捉迷藏,奥德蕾找,另外两个人藏,被抓到的人就永远也吃不到爱吃的东西。
在捉迷藏开始前,路易斯给了奥德蕾一本书。
于是奥德蕾被书吸引了,没有去找他们,而是坐在秋千上看书。
然后她就召唤接触了食尸鬼罗斯,被拖到花园的角落里杀害。
到这里为止,林行韬是比较肯定的,而接下来他做出了猜测。
接下来,路易斯重新回去拿走了书,然后到书房自己,由于那本书的诡异——不管路易斯自己是否清楚这本书的诡异,他都在下楼梯的时候被书夺去了生命,从而导致了林行韬的穿越。
而由于了诡异的书,路易斯的身体也发生了不可知的变化,比如可以看见一些诡异的事。
——完美的推理!
压抑的氛围中,林行韬甚至给自己开了个玩笑:身体虽然变小了,但头脑依旧聪明!
他走到了二楼的书房前,按他的推理,那本书应该还在书房里。
书房的门是白色,金色的扣环,下方还是一个钥匙孔,里头插着一把银色的钥匙。
他直接推开门,拎着手里的灯独自一人走了进去。
并不十分明亮的灯光中,他能看见脚底下绘着天使与云端的蓝黄色地毯,再走远一些就能看见白色的长靠背扶手椅,椅子上是一条毛毯,椅子前是一张鎏金铜饰中央桌。
林行韬将灯放在了桌子上,映出了边缘的签名:埃皮纳勒,伯爵托马斯·莫尼耶赠。下面还有一行小字:乐观者,永享美食,永葆青春。
莫尼耶伯爵,林行韬记得先前雷诺警官说过这个人,[这比莫尼耶伯爵死于过度劳累还要可笑],这个伯爵看来是个享乐派,不知道他和夫人是什么关系。
林行韬继续往前走,前面是玫瑰金的书桌与书桌椅,在灯光的映照下闪着瑰丽的光。
书桌后世巨大的靠墙的深色木质书柜,从左到右,林行韬一共数到了十二个。
五颜六色的书封为这间阴嗖嗖的书房添上几许明快的色彩。
这个书房里大概有近千本书。
他执着灯先照了一下书桌,然后在椅子上坐下来,翻着堆在一起的书本。
从《法琅西第一贵妇之死》到《法琅西的哪个城市最适合居住》再到《蒸汽时代到来,新世纪开端》,主题应有尽有。
就在林行韬觉得那本书可能并不在书房的时候,他忽然记起了一件事情。
一开始的时候,卢卡斯是从楼上跑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