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怔了怔,随后才坐下。
“一人一半。”连忆晨拿过烤串,食指大动。打过一场酣畅淋漓的桌球,再坐在路边撸串,还有比这更爽的事情吗?
连忆晨觉得没了。
不对!她想到什么,起身跑向前面的摊子,回来时手上拎着两瓶啤酒。
“烤串加啤酒,这才是绝配。”连忆晨把两个瓶口相碰,瓶盖掉落。她仰头就喝,御兆锡先伸手将啤酒瓶夺过去,用纸巾擦干净瓶口才给她。
“啧啧!”
连忆晨感叹,“果然是处女座。”
没有多计较,她很快把一串羊肉消灭。烤的火候恰到好处,她咬着油滋滋的羊肉,幸福的眼睛都眯起来。
御兆锡薄唇动了动,有那么好吃吗?
这边吃的不亦乐乎,那边却丝毫不为所动。经过的行人都朝他们看过来,御兆锡那张脸就不用说了,都有人拿出手机偷拍,准备发给杂志社爆料,怎么这样的男人星探们都没发觉?
连忆晨虽坐在马路边啃着肉串,但那人也是明眸皓齿,而且她身上与生俱来的气质,丢在人堆里,绝对一眼惊艳。
如此相匹配的两个人,不知道惹来多少注视的目光。
“凉了不好吃,”连忆晨见他不动,立时笑了笑,“告诉你哦,这里的羊肉一点儿都不比北街那家的羊排差。”
四周都是食物的香气,这些味道有些陌生,但人类对于美食的认识大致相同。御兆锡终于把眼睛定格在手里那些串串上面,缓慢挑选出一串比较顺眼的往嘴边送。
“一口吃掉。”连忆晨停下来看着他,不忘随时指导,“一口肉一口酒才香。”
烤制出来的羊肉,早已将过多的油腻剔除,肉质很嫩。御兆锡吃完肉串又喝口啤酒,那种感觉……好像真的不赖。
“你吃鸡心啊,好好吃的。”连忆晨见他动嘴,一个劲给他推荐。
这些都是她爱吃的,不知道是否合他的口味。
鸡心?御兆锡脸色变了变,连忆晨瞥见他僵硬的表情,迟疑几秒后,大笑出声,“哈哈哈,御兆锡!你不敢吃内脏是不是?!”
“……”御兆锡嘴角一阵抽搐。
夜风习习,逐渐将燥热褪去。御兆锡吃的很少,大抵还是嫌弃,他擦干净嘴和手,终于同她说话:“斯诺克打的不错。”
连忆晨又消灭掉几串,得意的耸耸肩,“好久没打退步了,要不然你想赢我可没那么容易!”
顿了下,她黑溜溜的眼珠转了转,调侃道:“我还以为剑桥都是学霸呢,没想到你桌球打的这么好。”
“摸清我的底了么?”御兆锡挑眉问她。
连忆晨勾起唇,“还在摸索中。”
碰!
御兆锡拿起啤酒瓶跟她碰了下,眼底猝然一抹亮光,“我等着。”
他的话里总含鄙视,连忆晨不服气。
夏夜漫长,坐在路边喝酒吃串的人不少。连忆晨很久都没如此肆意,好像自从爸爸出事,她都没有这么放松的笑过。
“有人教过你桌球?”身边的男人突然提问,连忆晨微有犹豫,倒也没隐瞒,“嗯,我高中时就来这里打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