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五章尸体长脚(李公子冠名)(1 / 2)

仓鼠说老岳犯罪了,被人抓起来了。

我说老岳怎么可能被抓起来了呢?这人挺好的人——开的自助餐厅,那也是童叟无欺,价格虽然高,但是菜品和厨师的手艺是相当不错。

他的自助餐厅,可不同于一般的“马路自助餐厅”,那些店子,都是烤五花、烤猪肉这些大众菜肴,管饱是可以的,但要说尝尝滋味,那就差了一些意思。

老岳的自助餐厅,都是请来的好厨师,用炭火帮忙烤好,再送上来的,而且还有粤菜的海鲜厨师做的“海鲜”。

他的菜品也没问题——我去吃过——食材都很新鲜。

不新鲜的食材,也做不了粤菜的新鲜味道啊。

他是犯了啥事?

我问仓鼠:犯了啥罪啊?有消息没?

仓鼠想了想,说:他不知道。

金小四在一旁说:我知道!

“你知道?”我对金小四的话,有些怀疑。

我们都是一条街的街坊,我和老岳没少接触,仓鼠也是每天都要和他打个照面,我们都不知道老岳犯了啥罪,他一外地人能知道?他才来了这儿几天啊。

金小四说:人没问题,菜有问题!

我去……莫非金小四这几天,在老岳家的自助餐厅,吃出什么岔子来了?

接着,金小四抽了一口烟,吐了个烟圈,很是凝重的说道:任何把菜做得无法下口的饭店,都是一种犯罪!

我听了这话,都恨不得给金小四面门一拳:小四,你装逼能不能分个场合?这是你装逼的时候吗?

“菜不好吃就是最大的犯罪啊。”金小四一摊手。

“去,去,去,一边玩去!”我对金小四挥了挥手——我还真以为这金小四知道点什么呢,搞了半天,是拿老岳的事来装逼,凸显他的厨艺好。

这时候,仓鼠问我:水老板,你说咋办啊?老岳这进了公安局,都不知道啥事。

我咬了咬嘴唇,说公安局那边我熟,咱也别太着急,我晚上托个人,先去问问老岳到底犯了啥事。

要说老岳的事,和我关系大不大,说大也大,说不大也不大。

说不大呢,大体是老岳和我没太大关系——他进去了,也不损害我的利益。

说大呢?都说街坊邻居是半个亲戚……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他进去了,我心里也不舒服。

尤其他还算帮了我的忙的,这么多天,他的店子都成了仓鼠食堂了。

仓鼠让我一定要帮一帮老岳,她不认为老岳会犯罪。

我说肯定的,晚上回家就打电话。

“一定要帮忙啊。”仓鼠又跟我打了个招呼。

我说放心吧,这事不能忘。

仓鼠在店里,我没关店门,反手扔了一把钥匙给金小四:给你租了个房子,就在我们家对面,一个月一千五百块钱租金,两室一厅,家电全有,装修不太好,你将就点。

“知道了,知道了。”金小四接了钥匙,跟我挥手。

……

我出了店,沿着街道走,准备走到大路上搭出租车的。

我走了一分钟,走到了老岳的店门口,发现他的店门不但关了,更可怕的是,他的店门口还贴了封条。

两根封条成了一个x。

我心里咯噔一下——老岳这事,估计还真不小。

一般遇到点事,关店就可以了,这贴封条——最次都是个刑事案件。

一般案件叫民事案件,惨点的赔钱,轻点的口头教育。

一旦上了刑事案件,那就不是赔钱了事的,搞不好要关监狱的。

我心里纳闷,老岳一老实巴交开饭店的,惹谁了?

我走到了老岳的店门口,摸了摸封条,货真价实的啊!

在我摸封条的时候,对面咖啡厅里急急忙忙的走出了三个人。

其中一个,喊住了我:于水老弟。

我看了看喊我的那个人。

那人我认识,叫老毒,大概五十岁,脖子上有个纹身,也在三元里开店,开了一家“电子烟”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