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食yin子
我看着季三儿那略显绝望的眼神,xiong中虽有一腔怨气,但也不忍心再去责怪他什么。细想起来,其实季三儿也并没做过什么大恶之事,无非就是简单的求财而已。如果当初仅有他和季玟慧两个人来到这里,或许我也就是口头上埋怨他几句,并不会真的把他扔下不管。
然而正所谓世事难料,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最终却变成了这般复杂的局面。不但有那两个暴徒暗中捣鬼,此外还有高琳那两个狡诈的同伙也是窥伺其后。尽管季三儿在生意场上jing明干练,但遇到这种事的时候,任他天大的能耐也猜不出其中的隐秘。
古语云‘清酒红人面,财帛动人心。’自古以来就是金钱最能打动人心,有多少贪得无厌之辈横遭大祸,归根结底还不是就为了一个钱字。季三儿也不外如是,为了一个财梦而甘冒奇险,最终导致惹祸上身,如今想甩都甩不掉了。
想到这里,我叹了口气,拍了拍季三儿的肩膀说:“三哥,下回长点记xing吧,大道理我就不给你讲了,下回办事之前自己先掂量掂量,别到时钱没挣着,倒把命搭里头了。”然后我朝着季玟慧所在的方向努了努嘴:“过去看看你妹妹吧,脸上都挂hua了,那孙子下手可真够狠的,我去找他算账。”
看着季三儿颓然的背影,我的鼻子微微有些酸。虽说他的处世之道我并不苟同,但毕竟这些年来对我不薄,如今让人欺负到这个份儿上,我的心里又怎能好受?于是我牙关一咬,眯着眼睛朝高琳身边的那两个人瞪了一眼,口中冷声说道:“你们丫也不是什么好鸟,给爷老老实实等着,一会儿再收拾你们。”说完我转身快步上前,走到了那两个盗墓贼的身边。
自打刚才我从石头后面跑出来,我就一直没看清这两个人长得什么模样,虽说我也和那葫芦头近距离地接触过,但由于当时的情绪太过ji动,加上光线的角度问题,我始终都没将此人的面目瞧得清楚。如今这二人全都躺在地下,一个捂着肚子,一个捂着xiong口,脸上均是痛苦不堪的表情,都过了这么半天还没缓过劲儿来,可见大胡子刚才的下手重到了何种程度。
我低头向那两人的脸上看去,只见那葫芦头的确是人如其名,一个大脑袋又圆又大,比他本就高大身子还要大出了好几号。并且他脑袋的形状非常怪异,就好似一个硕大的葫芦倒着放在了脖子上,如果不是他那凶恶的五官遮去了几分滑稽,那他天生就是个喜剧演员的难得材料。
而那翻天印却长得又矮又胖,眉宇之间也满是yin险之sè,颌下几缕青须,更加透着此人jian猾狡诈,与那葫芦头完全是两个类型的人。
想起季氏兄妹的际遇,我心头的怒火再也压制不住,抬起脚来死死地踩在了葫芦头的喉咙上,沉声喝道:“季信你,xiao爷我可不信。还敢拿人家的家属威胁人家?你们两个臭挖坟的还想扮演美国特工是吗?”
那葫芦头被我踩得痛苦异常,一口气憋在喉咙里上不去下不来,脸皮涨得紫青,但两只圆眼却恶狠狠地瞪着我不放,嘴角上扬,反倒1u出了一丝轻蔑的笑意。
我顿时气得火冒三丈,正要脚上加力,忽听躺在一旁的翻天印边咳嗽边嘿嘿地冷笑道:“咳……咳……信……信不信由你,一个月以后……如果我们的朋友不见我们哥俩回去,嘿嘿……季文军,季文忠,季家老太太,还有季老板那个姓李的相好的,要有一个能活过十天,咳……我他娘的下辈子投胎变蛆。”
我闻言心中一凉,心说这人能把季家人的姓名全都准确的报出来,想必他说的话应该不会是假的,明显事前做过缜密的调查。如若不然,何以能对季家五口人的情况全都了如指掌?就连我都不知道季三儿有个什么相好的,他们却也同样了解得一清二楚,看来这两个人当真是经过周密的准备了。
但我还是抱有一丝侥幸,想再试探他们一下,于是我对大胡子使了个眼神,大胡子心领神会,点了点头,忽然伸手掐住了翻天印的双颊,右手二指微曲,对着翻天印的眼睛就bsp;那翻天印吓得长声惨叫,但大胡子并没真下杀手,在即将碰到他眼珠的一刹那将手臂停在了半空,同时口中厉声大喝:“说不说实话?”
翻天印的惨叫兀自未停,过了半晌,他忽又yin声yin气地大笑起来:“嘿嘿……哈哈哈哈……来啊,戳啊你nong坏了我一对招子,我就nong瞎季老板一家子的眼睛。要么你就杀了我,反正季老板一家也会跟我一起下去。嘿嘿……哈哈哈……”
看着他的样子,我心中微微感到一丝寒意。虽说我自从认识了大胡子以来,xing格上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毕竟涉世未深,似眼前这等的凶徒恶棍我还是生平头一次见到。此人眼中虽有惧怕之sè,然而更多的却是jian诈的得意和yin森的恶毒,让人一看之下有些不寒而栗,也不知该用什么办法对付他了。
大胡子也看出对方说的应该都是实话,当下也显得有些举棋不定,他先是错愕地怔了一下,紧接着便向我投来问询的目光。
我深锁着眉头并没说话,先从大胡子的手里将一把手枪接在手里,然后一边端详着那把手枪一边在脑子里默默地思考了起来。
这是一把正宗中国77式手枪,因为枪柄上有一枚黑sè的五角星,故而被人们俗称为‘黑星手枪’。
上高中的时候,我有个街坊大哥是仿真枪械的烧友,不但收藏,而且会自己改装。我经常去他家摆nong他的那些得意宝贝,时间久了,对枪械一mén多少也有些了解。而经他改装过的枪械,大多和真家伙一模一样,从淆,所以我对用枪之道并不算生疏。后来我父母得知我经常去他家摆nong枪支,生怕我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勒令我不许再和此人来往。最终离开天津去北京上大学,其中也有一些这方面的因素。
此时我手中的77式是一种比较老式的手枪,由于弹夹只能容纳7子弹,所以已经逐渐没落,退出了主力军用装备的舞台。也不知这两个家伙是如何将这把手枪带过机场安检的,八成是将手枪分解之后藏在各处,下了飞机之后再重新组装起来。不过由此也不难看出,这两人果真是不折不扣的暴徒,既然都能随身携带手枪,那他们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可如此一来,我们便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如果放这两个人回去,他们未达目的必定心有不甘,或是威胁季三儿的家人,或是报警搅局,这些都是我们所不能控制的。但如果说把他们nong死就地埋了,那这就演变成了重大的刑事案件,不免会惹来更多的麻烦。再者说我也的确做不出这种事来,这两个人又不是血妖,只怕大胡子也难以下得去手。
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带着这两个人进山了,毕竟他们的唯一目的就是求财,眼下之计,唯有满足他们的需求,让他们别再另生事端。对于这种饿狼,只要填饱了他们的肚子,他们也就会抹抹嘴大摇大摆地滚了。
想通了此节,我把枪别在腰间,然后对大胡子说:“先绑起来吧,一会儿再说他们俩的事儿。”接着把脸一板,转身走到了高琳面前,冷冰冰地瞪着她问道:“说实话吧,你到这儿来的真正目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