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第70章
圣彼得青山堂在全港大大小小的教堂中绝对不起眼,因为它坐落偏远,教堂建筑也矮小简陋,完全不能与香港岛融合哥特与后现代建筑风格的浸信会天主堂相提并论。但这间教堂却是本港历史最久的教堂之一,在十九世纪初期就由英国传教士募捐兴建。由于当时资金有限,教堂建得分外朴素,既没有尖尖的塔尖,也没有高耸的穹顶,内部装饰中,除了圣坛圣像是彩塑之外,连块彩色玻璃都找不到,更遑论精美的壁画或雕花装饰物了。
内战后,有很长一段时间,圣彼得堂是许多从大陆涌入香港的难民心目中的圣地。因为那是天主教会分发救济品的一个点,在那个时候,每天都有人排着长队等着领回让家人存活多一天的口粮、奶粉,也许运气好的时候还能分到肉。做礼拜时,会有几百个信众一起唱赞美诗,牧师布道时,四里八乡的人会蜂拥而至,在那样艰难的岁月里,人们需要相信神真的会拯救世人,这样才能有活到明天的期盼。
进入七十年代后,这里就逐渐门庭冷落,周围高楼大厦建起了,原本隐藏在村舍绿树间的教堂骤然暴露在繁华的都市眼皮底下,它成为山坡上一处突兀的建筑,无论从外形还是功能,都显得与周围格格不入。但出于历史纪念意义,这里却一直被保留下来,神父也没撤走,附近信众做礼拜也还是会来此处,只是荒凉却无可避免,爬山虎布满整个外墙,庭院里一角的落叶积成了堆,却也仿佛被人遗忘了一般。
黎承睿在新界做了好几年督察,可他也是第一次来到此处。但在此之前,他们已经搜查了曾杰中服务的教会教堂,他的父母在港时习惯去祷告的教堂,他参加信义会时有来往的教堂,却都一无所获。重案组一众同事皆有些疲惫,就连他本人,心急之余也不禁冒出,难道我推测错了的念头。
他知道自己关心则乱,可怎么也按捺不住焦急的心态,他的林翊还没有找到,多耽误一分,没准就多一分危险。
找到这座圣彼得青山堂时,他已经抱着宁可杀错不能放过的心理了。圣彼得青山堂跟曾杰中唯一的联系就是这是他受洗的地方,但自从曾杰中长大成人后,就再也没有资料显示他曾经回来过。下了车后,黎承睿望着山坡上这个孤零零的建筑物,深吸了一口气,他从来不信任何宗教,但在此时此刻,他却由衷地在心底祷告。
神啊,让我找到他,快点找到他。
他还记得林翊最后一次来医院看他时的情景,男孩期期艾艾地蹭过来,提着一个保温桶递给他,却突然羞涩起来,垂着头就是不肯自己动手打开。
黎承睿把他圈在怀里,动手拧开了盖子,发现里面居然是燕窝粥。黎承睿惊奇地问:“翊仔,这是你做的吗?你哪来的燕窝?”
林翊小小声地说:“家里有,妈咪把它藏在厨房上面的橱柜里。”
黎承睿故意问他:“你没跟你妈咪说吧?你偷出来给我炖的?”
林翊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过了一会,却轻轻地“嗯”了一声。
黎承睿还记得自己心里的感动和心疼,他知道林翊有多听林太太的话,也知道林翊家的情况,像林太太这样一个仙恨不得掰成两瓣来过日子的女人,燕窝这种东西一定妥善藏好,轻易不舍得用。
他可以想象林翊怀着怎样忐忑的心偷出燕窝来,再跟做贼似的,将之炖好拿过来,说不定中间还手忙脚乱打翻什么东西,为了防止炖燕窝的过程中母亲突然回来,也许他还草木皆兵过。他的男孩就如他所想象的那样,单纯而清澈,他对谁好,就是绝对的好,他用他笨拙的方式表达感情,直白到令人心疼,不懂得欲擒故纵,不懂得遮遮掩掩。
黎承睿的眼眶瞬间就酸涩了,他郑重将林翊抱在怀里,他想说我很感动,我知道了,我会对你好,不,会比你对我的好更好,可是千言万语,他只憋出了一句,他带着鼻音说:“很好吃,宝贝真能干。”
“可你还没吃呀。”林翊认真地指出他的错误之处。
“我是说看着就好吃,”黎承睿笑着说,“反正我就是知道,你做的,一定很好吃。”
现在那个给他做燕窝的傻孩子不见了,那个他爱若性命的恋人不见了,黎承睿冷静地摸出枪,上膛,虚虚瞄准,他想,大不了除下这身警察皮,不是只有变态杀人狂才知道怎么置人于死地。
“阿睿。”黄品锡在他身边悄悄地叫他。
黎承睿回过神,朝手下做了左右两个手势,示意他们分左右路包抄过去,大家迅速分成两组,持枪无声地逼近教堂。黎承睿端起红外线望远镜,透过窗户看过去,发现里面一片空寂,暂时看不到一个人。
黎承睿拿起枪,带着阿sam弯腰跑进教堂后门。篱笆墙外一条小径,有一株枝干遒劲的三角梅正在怒放。黎承睿看着紧闭的后门皱了皱眉,阿sam立即上前,拿枪对准锁正要开,黎承睿伸手止住。他从怀里掏出消声器装在手枪上,对着锁开了一枪,再一推,门悄然被打开。
黎承睿冲阿sam使了个眼色,示意露出惊奇样的阿sam跟上。阿sam凑上来,小小声问:“头,你怎么会有这个……”
“私货。”黎承睿淡淡地回了一句,“闭嘴啊,你懂的。”
阿sam立即点头。黎承睿带着他猫着腰贴近墙根,教堂后是神职人员的住所,可这时却一点声响没有。黎承睿心里越发狐疑,他收到的资料显示,圣保罗青山堂虽然已有些荒废,但这里却仍然驻有神父,也有信众,不可能空无一人。他正思索着,突然阿sam用力撞了他一下,黎承睿愕然回头,却见阿sam面目凝重,手指了指屋内。
黎承睿凑过去,发现屋里墙角露出一双穿着黑色皮鞋的脚。黎承睿心里有些明白了,他拿稳枪,对阿sam示意,闪身冲入屋内,但这里还是没有人,或者说没有活人,阿sam收起枪将长长的窗帘撩起,后面躺着一具穿着黑袍的男人尸体,后脑遭受重创,地上有干涸的血迹,摸了摸,尸体已经僵硬,死亡时间超过六小时了。
阿sam小声地用耳机冲同伴通告情况,回头对黎承睿说:“前厅祭坛那边,伙计们也没发现有人。”黎承睿心急如焚,简要说:“让大家包围后院!”他说完,便自己打开屋里的另一扇门,门外是一条走廊,按照一般教堂格局,这应该是通往祷告室。越接近那里,黎承睿的心跳就越快,他不知道推开门会发现什么,按照凶手的凶残状况,完全有可能会看到林翊血淋淋的尸体。
如果真是那样,他该怎么办?
黎承睿没法往下想,他脚步急促,再也管不住别打草惊蛇的念头,一脚踹开了祷告室的门。砰的一声响后,重案组同僚以为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也不再悄然行动,急促脚步声从前厅后院朝这边涌过来。
“黎sir……”阿sam冲了进来,只喊了一句就闭了嘴。黎承睿回头,目光凄厉,手微微发抖,他张开手掌,掌心有一个小铁盒,那是便利店随处可见的青草膏,可黎承睿却知道,这是他给林翊买的,那孩子的体质很招蚊虫叮咬,却又偏偏不喜欢涂东西,就这盒青草膏,还是他们认识之初,黎承睿好说好歹,才哄着他随身携带的。林翊很听话,每次都揣在兜里,但他不喜欢这个味道,所以每次都是黎承睿从他口袋里掏出药膏帮他涂。
这原本是俩人之间甜美的回忆,但现在却如一记重锤打得黎承睿有些呆滞,他定了定神,才对阿sam说:“是这里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