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口供办案的前提是,所有证据均指向嫌疑人,且能够排除其它可能性。
就在吴端纠结于如何给何流定罪时,闫思弦已经开始思考另一种可能,他问道:“会不会,李伟鹏真是自杀的?”
“怎么可能?!”吴端表示反驳。
闫思弦:“一个原本——不说大好前途吧,至少能过正常生活的青年,被人撺掇整容,骗财骗色,脸还有毁容风险。你说,他心理压力得有多大?”
吴端依然表示不能认同,“即便这样,也没到要自杀的程度吧?你知道自杀需要多大勇气吗?”
“那如果再加上拉何流下水呢?自杀,并且栽赃给何流,值不值得他试试?”
吴端发现,他不能认同的并非自杀的可能性,而是闫思弦在说起这件事时略显轻佻的态度。
试试。
他用了这个词。
仿佛他们在讨论的不是一个人痛苦地抉择自己的生死,而是试一件新衣服,一条新领带。
他不喜欢这样。
但不能否认,的确不该忽视自杀的可能性。
闫思弦继续道:“我觉得是自杀,因为现场有痕迹支持这一可能。”
“什么痕迹?”吴端问道。
闫思弦指着地面道:“地上的杂物。
据邻居反映,李伟鹏跟何流爆发了激烈争吵,两人又是摔东西,又是推搡。
这个过程导致地上满是碎瓷片、碎玻璃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