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傍晚,夜幕刚刚降临,户外的天空中还残留着些许太阳余晖染上的粉色,酒吧也尚未迎来自己的客流高峰,这里起码有四分之三的位置空闲着,破旧的音响堆积在墙角,奄奄一息地哼着一首所谓的地下乐队的摇滚。地毯已经很久没有清洗过了,踩上去有种油腻的感觉,几乎被涂鸦全部覆盖的墙壁的缝隙里有已经干掉的口香糖,几个打发时间的年轻混混弓着背坐在吧台前面,他们将头凑在一起在玩一款手机游戏。而在更加阴暗的某几个角落也有几个影影绰绰的人影,当然,不会有人想要知道他们到底在干什么。
而那个男人在踏进这间酒吧的瞬间就引起了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就像是那种老式的西部电影一样,人们停下了手中干的活儿看着门口——说句实在话,这场景有些好笑,但是它确实发生了。
年轻的街头混混在手机上按下了暂停键,他们用那种奇怪的目光打量着这个不速之客。
“哇喔——”
有人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口哨声,接下来所有人都笑了。
那个男人眨了眨眼睛,将手中的真皮手包抱在了自己的怀里,看上去简直想要夺门而出。事实上如果他足够聪明的话他就应该这么干,但是他在原地呆立了片刻之后,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地走向了吧台。
他坐在了那褪色的圆形高椅上。
与那两个之前玩手机的混混隔了一个座位,他们正看着他。
这是一个与这个酒吧格格不入的人……一个英俊的男人,或者说,男孩。
他给人的感觉非常年轻,倒不是说他的长相有多么幼稚——至少酒保很容易就看出来他已经成年了,而是他身上的气息,只有那种从未接触过任何世事残酷,生活在优渥环境中的人能有这种漫不经心的无辜气息,他就像是那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有一头柔软得像是羊毛一样的蓬松短发,光滑的脸颊上有一双漂亮的,甚至可以用纯真来形容的薄荷色眼睛,他身上那件奶油色开司米羊毛背心和暗灰色丝质衬衫看上去略为昂贵。
吧台后面,酒保看着那个人不经意在袖口露出来的那价格昂贵的手表,微微皱了皱眉头。
这个男人并不是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这间野狼酒吧就在红胡子莱利的地盘中心,这里是瘾君子,黑帮成员和妓女的肮脏安乐窝,天黑以后任何一个正派人都不敢从这块区域路过,除非他带着枪。
然而坐在椅子上的这个小公子哥看上去可不像是会在身上带枪的那种人。
他看上去简直就像是误入了狼窝的红眼睛小兔子,对于这里的人来说,一块芬芳可口的小点心。
“你想要点什么。”
酒保朝着他问道。
“气泡水加柠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