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你同去……”有这等热闹,李小公子哪能放过呢。
严江没有拒绝,只是微微一笑,在山间的灌木杂草中略略分辨,就进入林间。
穿越之前,他就是能熟练追踪野生动物的优秀摄影师,来到这里后,更是一路从伊朗高原穿行回国,野外技能不输贝爷,只需看看细枝草间折断的痕迹,便能知晓对方种族体形方向数量,这种盗匪在他面前,真心没有一点技术含量。
哪怕这贼很奸诈地从山溪里逆行,水里的泥沙分布也能暴露他行迹,严江追上他时,对方只跑了数百米不到。
“小子,敢管闲事,就留下命——”那人一脸须发凌乱,看不清面目,只是拿出了一根尖锐木矛,猛然刺来。
然后,便见到一道白光,刺眼的仿佛清晨的阳光,又凛冽地像秋天的溪水。
“……来。”他将最后一个字说出口时,感觉自己高高越起,依稀看到一具无头尸体倒地。
严江熟练地收回乌兹刀,这才小心地半跪在女孩身前,轻声道:“有没有伤到?”
脖子被重重掐过的女孩说不出话来,只能用力摇头,眼睛里都是泪水。
这时,旁边传来重重的嘶声,李信倒吸了一口冷气:“江兄,你这战技,好生厉害啊。”
“过誉了,实在是这一路东归,兽匪多了些,”严江浅浅一笑,“熟能生巧而已。”
毕竟这一万里路,他可不是坐飞机过来的。
……
勘察一天,回到客舍,严江拿出笔记本,计算着今天看到的田地面积,思考着要用多少苜蓿种子,现在已经是九月,最好快些收割……
他又放下笔,思考着今天看到东西。
盗匪且不说,那耒耜不过是在树枝下方绑个磨薄的石头,就是个石铲子,用这种东西收割,效率可想而知。
若是有个镰刀……
他拿笔在指尖转了一个圈,画出一个鸡蛋样的图案,又加了两笔,很快,一个空心有隔层的丑陋炉子出现在纸上。
一边,醒来的猫头鹰度着步子,端着姿态,随意走来,熟练地坐到身边,看了一会,看不懂,于是用翅膀推他,见他不理,于是熟练地歪头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