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刑事犯罪科_164(1 / 2)

寻常民间多年未见过此类特殊案型,却也在刑民立案中一直有着极高的地位。

据说,在当年的明末漳州府衙就发生过类似模仿犯罪的先例,那时,有一个漳州写诗词的诗人,在家中创作了一首名为《绿衣》的诗。

这诗原是赞美其深爱的一位当时著名的秦淮歌姬的。

那诗中多写女子身着绿衣之美,体态翩然好似林中仙子,因诗写的好,极有风韵,因此,这首《绿衣》在当年文坛一经发表就受世人喝彩,说是首当世难得的一首七言绝句。

可在那之后,才子佳人的故事却并未迎来一个完好的结局。

因为歌姬和诗人因感情淡漠分开之后。

转而决定嫁于当时一家中造船的员外郎做二房妾室,还说不日就要去往南阳定居,绿衣之誓破碎,那漳州诗人却也因怀恨在心,对旁人就发了魔怔。

据史料记载,崇祯十九年,这诗人某夜潜至秦淮河边的一间舞坊。

精心预谋之后,在酒后将对方在房中用绳子勒死,并用一把藏在袖子里的榔头砸烂其脸部,毁其尸体,最后将其身上包裹绿衣丢在了河中。

事发后,当时明廷的锦衣卫和东厂众人全国出动捉拿此人,甚至动用了不少遍布拼命百姓的暗哨,却都一次次扑了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