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这个时候,有的吃就是天大的好事,谁还会去挑剔味道?饥饿就是最好的佐味料。
肥瘦相间的上好猪肉切成麻将大小,放进沸水里煮上半分钟后捞出,柏易把肉放进一旁的菜油里,泡透之后又捞起来,用在井里镇过的凉水一泼,猪皮皱起来,纹路清晰。
柏易把锅里煮过肉的水倒了,又把肉放进去,倒了半斤白酒,酿好的清酱一勺,半斤水混煮。
等肉煮透了,色泽发红,香味扑鼻,除了咸香以外,还有很淡的酒香。
卖相也很好,麻将大小的肉块透红,油亮微缩,筷子稍微用力就会散烂,入口即化,有肥有瘦却一点都不油腻。
肉汁顺着喉咙滑下,口齿留香。
柏易尝了一块,觉得味道和火候正好,盛到盘子里以后才招呼母子俩来吃饭。
女人姓郑,名叫郑雪,儿子叫楚浩,小名浩浩。
郑雪没想到还有自己和儿子的份,一边狂咽唾沫,一边说:“我们不吃,我们就看看。”
浩浩也乖巧,受过罪的孩子总是成熟的更早,不像普通小孩见到好吃的就闹着要吃,就咬着手指看,口水顺着指头溜到手臂上也没有察觉。
柏易微笑道:“我做的三人份,这个天气放不到晚上。”
“过来吃吧,进了肚子总比浪费好。”
他温柔的不像个真人,大方的也不像个真人。
郑雪恍惚间觉得柏易身后张开了两扇大翅膀,身上带着圣光,不像人了。
最终母子俩还是挪到了院子,捧起碗就开始狼吞虎咽。
柏易则是自己盛了小碗饭,吃了两块肉就饱了。
倒是郑雪和浩浩,明明看起来瘦小,胃却像是无底洞,一大盘肉,最后连汁水都拌着饭吃得一干二净,要不是因为不是一人一份,估计连盘底子都要舔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