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们一转口,又不愿意走了,想留下来。
“还觉得自己是个宝宝呢。”大胡子翻了个白眼,往嘴里扒了一口饭,一边嚼一边说,“想让我们白养着他们。”
小眼睛接话道:“管他们干什么,没枪没刀的,直接赶出去,还敢来和我们硬碰硬?”
他们不在意这些年轻人离开以后会怎么样。
如果是那群年轻人打赢了,估计他们早没命了,做事之前想想后果,做了就得承担。
“严哥吃的啥?”大胡子鼻头嗅了嗅,他们最近吃的好了许多,有米饭有咸菜,但更多就没了,米饭可是好东西,现在多少大城的城主都吃不起,他们也没什么不知足的,大胡子一脸羡慕,“真香。”
小眼睛小声说:“是郑雪给严哥端了一碗红烧肉过来。”
大胡子睁大眼睛:“哪儿来的肉?不是,她也看上咱们严哥了?”
小眼睛:“你是不是傻?她哪儿来的肉?再说了,她还能跟柏易去争?肯定是柏易让她帮忙端过来的。”
“你刚刚没见到那肉,糖色炒的好极了,上好的五花肉。”小眼睛吸溜着口水,“配着那香味我都能多吃两碗饭。”
那肉端过来的时候,把碗都堆得冒了个尖,红彤彤的,猪皮晶莹剔透,肥瘦相间,像拿筷子一戳就能散似的,一看就煮透了,要是吃一口,估计皮肉瞬间就能化在嘴里。
红烧肉就是有肥有瘦才好,肥的太腻,瘦的太柴,只有上好的五花肉用好手艺做出来,才能做到口齿留香,就是空口吃,也不觉得腻味。
严凌眼前就摆着这样一碗红烧肉,旁边的兄弟们眼神像饿狼一样紧盯着那碗肉,手上的筷子都在蠢蠢欲动,似乎只等严凌说一声“你们也吃”,他们就能抄起筷子下战场。
人活一世,最基础的追求就是吃穿住行,吃排第一位,也不怪他们眼冒绿光。
然而一向没有口腹之欲的严凌这次却没有让他们把肉端过去分。
而是自己夹起了一筷子,肉在筷子上颤巍巍地抖了两下,严凌咬下第一口,吃到的是一层已经软糯的猪皮,不怎么有嚼劲,可是非常香,在嘴里很快就没了,肉也是,肥瘦相间的肉吃到嘴里,还没咂摸出味道,就滑下了喉管。
于是这一晚冒尖的红烧肉,严凌一个人吃干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