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1 / 2)

在他这里,吃进嘴里的食物,必须是能让他享受的,而不是简单的填饱肚子。他对面的老张总是说他矫情,但没办法,从小到大就没吃过不好吃的东西。

跟着对方来到和平饭店,他没抱太大的希望,更何况还在门口看了一场闹剧。

只是等菜端上来的时候,看着切得薄厚一致,皮白肉嫩的兔肉时,倒是来了兴趣。曾经他吃过一次蘸水兔,是他外公的一位老友做的。也是做成这般,骨头全去除,兔肉必定是连着皮的。他还记得那是自己第一次吃蘸水兔,当初听说是兔子肉还不愿意吃呢,结果真吃到嘴,反倒是他一个人吃最多。

兔肉放到蘸水里裹了一圈,再送到嘴里咬下第一口。

嫩,入口一刹那就能感受到的嫩滑,皮肉在唇齿滑动。完全不像切成一块块摆放在盘中那样,而是出乎预料的嫩滑。再咀嚼两口,涌上来的则是香酥,肉质嫩却也酥烂。虽然已经闻过了确认兔肉没有异味,但在口中散发的味道还是让他惊讶了一番。辣味中裹着一丝清新的香味,将整个兔肉层次都拔高了不少。这比他曾经吃过的蘸水兔,还要好吃很多倍。

对面的张兴国已经一口接一口的吃爽了,他不懂什么美食,就知道好吃和不好吃,而这蘸水兔在他这就是顶顶好吃。

“吃快点,这多好吃啊,多吃点。”

张兴国见郑楚华吃了一口就像发呆似的,把盘子往他面前推了推。

郑楚华回过神来,他就是觉得这味道好,没想到这么一家普通的饭店居然还有做菜这么好吃的厨师。

等清炒蟹黄油上来的时候,张兴国拿筷子戳了戳蟹壳,“蟹黄油呢?”

还不就是几只螃蟹吗?不是就吃螃蟹吧?跟他吃过的蟹黄油不一样啊。

郑楚华熟门熟路的将其中一份蟹壳打开,露出装在里面的一份蟹黄油,黄澄澄的一份,随之浓鲜馥郁的味道就缓缓升起。蟹壳里面被掏空了,炒制好的蟹黄油放置其中,旁边摆着拆出来的蟹肉,伪装成螃蟹的腮,这里面居然全是能吃的。

平时他们吃的炒蟹黄油,就是蟹黄蟹油掏出来,跟着蟹壳一起炒。

吃的时候还得嘬嘬蟹壳上沾的味。再看这一份,直接放到拿勺子舀着吃就行了,直接拌饭吃都行。

这一份不仅吃着方面还伪装得非常好,居然用心将所有部位又拼装回去了,当真是高手。

“居然是放在里面的。”张兴国乐了。

“恩,以前我外公做芙蓉蟹肉的时候就会放在蟹壳里面。”

“我记得赵大师以前是海城人对吧?”张兴国还记得一点赵家的事。

“对,在这边学徒,大撤离后就去了京城。我过来海城他也想过来的,说是想看看以前做学徒的店。不过他那边还得盯着大领导的吃食,没法轻易走动。”

张兴国点点头,“年纪大了,还是别折腾,现在世道也乱得很。”

“我来海城前,外公特意嘱咐我,让我把他那些师弟们找到,说是当年大撤离后全都失去了联系。”郑楚华就是因为外公这番话,才答应来海城的。

“那好办,我在海城这么多年,认识不少人,帮你找找就是了。”

张兴国拍拍胸脯,这要是真找到了,这小子可就欠他一份人情,那还不乖乖在厂子里给他搞研发。

说完他指了指这一盘子清炒蟹黄油,“快吃吧,这厨师做得这么用心,凉了可就不是那个味了。”

郑楚华微微颔首,端起其中一份,蟹的鲜香味扑鼻而来,装在蟹壳里的黄油四溢,看着还有点沙沙的质感。他舀了一勺子,蟹黄酥香,除了螃蟹独有的鲜味,他尝出了海味的那种素雅的鲜,似乎加入其中的高汤是是用海鲜吊出来的。除此之外,微微绵沙的口感也非常入喉,肥粘的蟹脂已经完全融入到整个蟹黄油当中,甚至不需要配套的姜丝醋,也不会感觉腻人,相反,蟹黄油中还带着淡淡的甘甜,将那股腻全给解去了。

“啊,好吃。”

张兴国已经吃完了一份,太好吃了,他以前吃过的蟹黄油都是个啥啊,说完,又迫不及待的拿起了第二份。

郑楚华慢条斯理的吃完了一份,扫了眼桌子已经坐满了的饭店,就在他们吃的时候,外面有不少人涌了进来,一小会的功夫,就全都坐满了。原本坐下来还在畅聊的人们,在菜端上来后都收了声音,开始认真的品尝起了菜。

他在这些人脸上,看到的都是享受的喜悦。

后厨的廖清欢又忙出了一身汗,本身就胖,体质也是容易出汗的。她洗了两片薄荷叶给自己泡了一杯茶,喝完后,就端着一个托盘往后院走。

中午的菜都卖干净了,刘红星那傻小子喜滋滋的在前面盯着客人吃饭。

缓步走进密室,就看到陆长缨露出大半个胸膛,正拿着一块布沾水擦身体。

廖清欢果断转身,“你一个大男人坦胸露乳的,真不害臊。”

冷着一张脸的陆长缨:?

第12章

陆长缨镇定的将衣服穿好,然后看向那肥壮的背影,“衣服穿好了。”

廖清欢转回身,将托盘放到桌子上,再把碗碟一个个拿出来。

“其实你也不用害羞,在你昏迷的过程中,我已经把你全身上下都检查了一遍。”她面不红心不跳的说道。

陆长缨视线下移,廖清欢赶紧又补充了句,“除了重点部位。”

察觉到对方稍稍松了口气,廖清欢唇角轻勾了下,心里面想着,虽然在报纸上看到关于陆少帅的形容都是冷面无情,性格暴戾之类的。可实际上,却意外的有些小纯情。

俩人面对面坐着,都没动筷子,气氛稍微有点尴尬。其实从陆长缨问廖清欢是不是姓廖之后,这种尴尬的气氛就出现了。

试问,谁在面对这样的场景会不尴尬呢?

原本是未婚夫妻,虽说一直没见过面,但未婚夫妻这种关系却是一直存在的。然后俩人在四十年后相遇,还是那种你威胁我,我弄晕你的情况下相认的,话本子都不带这么写的。

早上廖清欢就是在这种尴尬的气氛下落荒而逃的,她最开始没想跟陆长缨说自己是谁,毕竟自己现在这个样子,着实有点不是很拿得出手。她可不想大名鼎鼎的陆少帅知道她是他的未婚妻后,露出怀疑的表情。谁成想对方居然那么警觉,只不过露了个表情,他就猜到了。

所以廖清欢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就是他的未婚妻。

好就好在,对方这张脸看不出什么情绪来,言语中也没透出什么失望或者是厌恶。不然她绝对不可能让对方继续留在密室里,还给他带什么吃的。滚一边去吧,以貌取人的男人最讨厌了。

再说这陆长缨,他倒是一直知道,自己有个未婚妻。可从没接触过的一个女人,还是长辈指定的。倒不至于厌烦,不在意却是真的。

因为他父亲的原因,他并没有想过结婚什么的,再加上身上肩负的责任,就更让他没有结婚的想法了。

也不是没找人传过消息,告知对方自己这边的想法,若是对方遇到良人,他这边绝对不会拿什么长辈定的婚约强迫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