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 / 2)

不是他说,在这个大多数人都吃不饱饭的时候,他能长这么高的个子,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了。没成想还有个子更高的,顿时感觉自己输得彻底。

郑楚华轻瞥一眼,隐去眼中小小的嫉妒,“高有什么用,还不是莽夫。”

张兴国一咧嘴,“哈哈哈哈,就你这身高,刚刚他怎么拎那个小孩的,就能怎么拎你。你从小到大也没亏过嘴啊,怎么就这么高的个子呢?”

郑楚华怒瞪着张兴国,“有完没完,不吃饭就出去。”

其实他个子也不算很矮,只是比张兴国稍微矮了那么一点点而已,他小时候就被张兴国误以为是小姑娘,后来个子比张兴国矮还老被他笑,郑楚华最讨厌的就是这点了。

张兴国赶紧做求饶状,给他夹了一块朱砂豆腐,“这豆腐好吃,跟京城会宾楼做的朱砂豆腐一个味,叫什么豆腐来着。”

郑楚华敛了气,“朱砂豆腐,拿咸蛋黄炒的,你看外面这豆沙一样的质地,就是咸蛋黄。确实跟会宾楼是一个味道,里面那位廖师傅厨艺很不错。”

其实不只是不错,这些天他天天来吃,吃了这么多顿,发现这廖师傅虽然主做海城菜,浓油赤酱做得非常到位。但偶尔也会加一些其他地方的菜色,比如梅菜扣肉,做得当真是到位极了,五花肉软烂得很,入嘴滑溜醇香,不用去嚼,稍微碰上点,就能在嘴里化了。

还有她做的蘸水兔,就很有南京盐水鸭的感觉,只是肉质稍微有点不同。

并且他还总能从这廖师傅的菜里尝出他外公的味道,如果不是知道他外公没有这号徒弟,外公的师弟们也没有这个徒弟,他都要以为这是他们在外面的徒弟了。

不得不说的是,哪怕在他心里,他外公做菜是最好吃的,但这廖师傅在味道的掌控上,一点都不比他外公差,甚至还能更好一些。

只是对方就这么大的年纪,也不知道是怎么把菜做得这么好的。等外公过来的时候,倒是可以把他们都带过来尝尝。

……

陆长缨把碗筷收回来,这些碗筷都被他们食客放得好好的,盘子碗都叠好了,就等着他来拿。

林香香在后面看得目瞪口呆,平时她收拾碗筷,都是七零八落的,哪会放得这么好。而且就她放眼看过去,大家伙桌子上都干干净净的,甚至有位食客走之前还拿袖子擦了擦桌子。要不是扫把什么的在后面,她估计这些人恨不得拖个地再走。

不过想想对方冷着脸拖人的模样,嗯,大家还是乖一点比较好。

廖清欢见陆长缨挽起袖子准备洗碗的,赶紧将人拦着,把食盒递给他。

“巧姐那边不是等很久了,你快把饭送回去吧,剩下的我们来干就行了。”

陆长缨见剩下的活也不多,便点点头,“明天开始我让巧姐那边走过来拿饭菜回去。”

两边隔得不算太远,冯巧巧稍微走动一下对身体也好。

廖清欢把人送到后院门口,看着人走远,一回头被刘红星吓一跳。

“我看到了,你给陆同志单独做了个猪肉炖粉条。”

刘红星用一种比较哀怨的眼神。

廖清欢咳了一下,“那又怎么样?你能一手拎一个人扔到外面池塘里去吗?”

能吗?不能。

刘红星马上讪笑,“我这不是看陆同志拎人太辛苦了,想着一个猪肉炖粉条可不够,再多加两个菜嘛!”

“背着人倒是会说话了。”

廖清欢看了眼刘红星,小心思还真多。

陆长缨提着食盒推开铁门,冯巧巧正拿着拐杖在门口张望。

“老远就看到你过来。”

冯巧巧笑着说道。

“怎么不到屋里去,外面风大。”陆长缨走上台阶,将门给打开。

“出来透透气,吹会风也没怎么咳嗽,还挺好的。”

见对方脸色确实不错,陆长缨也放了心。

“我找了份工作,就在和平饭店里干活。”

冯巧巧面容染上笑意,“那可以啊,机械厂不去试试吗?”

“不去了,我已经说好了,就在和平饭店,那边离得近,机械厂太远了。”

陆长缨将食盒打开,第一眼就看到了猪肉炖粉条,他记得晚上没有这道菜,转念一想,那就是廖清欢给他单独做的。

冯巧巧没有错过陆长缨眼里的神采,一看里面的菜,猪肉炖粉条,又是北方的菜色。

“这是那个小姑娘做的?”

“恩。”

陆长缨抿着唇,把饭菜一一端出来,然后给冯巧巧分好。

然后吃了一口猪肉炖粉条,里面加了酸菜,闻起来有酸酸的味道。猪肉切成片状,和已经吸满了酸汤的粉条和在一起。因为过来有一段时间,这会的猪肉炖粉条粘稠了起来。汤汁味道醇厚,粉条又爽滑,尤其的开胃。

他饭量大,一口下去,小半碗没了。

冯巧巧笑眯眯的看着他,总感觉看到了当年的小少爷,吃起饭来也没什么形象,随心所欲甩开膀子吃,北方男人一般都这样。

陆长缨放下碗,又跟冯巧巧说起让她自己过去拿饭菜的事。

既然是要做事了,那肯定不能在最忙的跑来送饭。但冯巧巧身体又不允许不按时吃饭,那就要让她自己过去拿。

“您这病是传染的,不能留在饭店吃饭,怕有疏忽,就只能麻烦您过去拿了。”

“害,这有什么的,本来这些天老让你跑来跑去的我就很过意不去了,我这病也没到卧床不起的程度,如果不是买不到那些菜,我倒想自己煮饭,省得花那些钱买饭店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