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梅不知道刚刚被赶出去是为了什么,看气氛不错,又拿出了那话本,想要和自家小姐好好交流一番心得。
沈瑜不知为何,额角的青筋在看见那话本时,就不受控制开始狂跳。
“锦鲤小书生”和“状元小甜饼”就像两把尖刀,插在了他胸口,几乎都喘不过气来。
红梅刚要沾沾自喜地开口,却被顾甄打断了:“红梅,以后那话本不要再买了。”
红梅一万个不明白,小脸都要垮了:“为啥呀小姐,你不知道逍遥公子的话本多难买……”
顾甄看了一眼几乎要暴走的沈瑜,再次确认:“不买了,那都是假的,那逍遥公子赶考多年,不事产出还用完了媳妇的嫁妆最后还气死了她,实在不是个好人,这样没品的人写得书,咱们以后不买了。”
红梅大惊失色:“啥?这么说逍遥公子是个渣男啊!小姐你不早说,知道是个渣男我红梅别说买他的书了,看见他一次我还能用大扫把狠狠抽他一次!呸,用媳妇嫁妆赶考还害死媳妇的渣男,死一个少一个,死完了干净!”
顾甄点头表示红梅“孺子可教”:“红梅,以后看到这样的人,先把那人渣狠狠揍一顿,往死里揍,最后打断他第三条腿,然后,让他可怜的娘子带着孩子,与他合离!”
红梅狠狠点头:“小姐说得对!让所有渣男都去死!”
顾甄忍住笑,听着红梅从自己这里学的一口一个渣男,再看沈瑜脸色苍白几乎身体都在哆嗦了,才让红梅去忙别的。
晚上,沈瑜眼看着梁峥乖乖地跟着红梅走了,眼神闪烁地瞧了顾甄一眼。
又一眼。
这——
和能干掉一只狗这么大虫子的军官同床共枕,话说,这没生命危险吧?
如果自己稍微……嗯、那个……动点“凡心”,不会被往死里揍吧?
顾甄正坐在床沿洗脚,心理想着下一个县流寇的事,没工夫多搭理那颤巍巍的视线。
沈瑜将颤巍巍的视线往下,看见的是一双白皙纤细的脚踝。
昏黄的烛火下,那一截露出的脚踝似乎像是羊脂白玉一样,又细腻又朦胧。
沈瑜狠狠咽了一下口水,心里义正言辞告诉自己,“凡心”和小命之间,孰轻孰重。
可孰轻孰重倒是分了出来,眼神却还是不受控制往那里瞧。
心里念头转了又转,沈瑜把自己的体型和那只大虫子的体型仔细比较了一番。
虽然自己力气不大,可比起那只虫子来,自己还是占了优势。
不要怂,往前冲!
沈瑜,你行的!
做了思想建设,沈瑜就抬步就气势汹汹往顾甄走去。
顾甄正弯着腰,感觉身前一阵阴影完全笼罩下来。
身前之人半天没有说话,似乎憋着要说什么很厉害的话。
顾甄一挑眉,刚要开口。
却听见一个严肃至极的声音。
“娘子,为夫替你倒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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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快乐,小天使们,要保护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