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这样!”
金钟说道:“我是不是可以认为这领主所赋予的鲜血中还带了技能的传承?”
萧佑军点了点头:“是的!只是马切尔并没有真正得到费尔斯通的传承,否则他早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野心成为斯通家族新的大血领主了!”
金钟这才放下心来,费尔斯通的实力虽然他不是很清楚,但他也知道费尔斯通可是公爵,虽然算起来和魂级差不多,可是金钟知道这已经不能够这样简单的换算了。
萧佑军又说道:“马切尔有两大技能,第一是分身,其实就是扯淡,制造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幻影,他自称就是分身了,可他的幻影是根本没有任何的攻击力的,只能起到迷惑的作用。但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已经够了,在你惊悸的刹那足够他出手了。”
“第二个技能就有些流氓了,焚血!只是焚的并不是自己的血,而是蝙蝠血,那些蝙蝠是他随身带着的,这一点就连我都不得不佩服他,也不知道他把这么多的蝙蝠到底藏在什么地方,看上去他那么瘦弱的身子,这个我们就不深究了。”
“你只需要记住,他的身上有上百只蝙蝠,毒蝙蝠,牙齿甚至鲜血都是有毒的,不然斯通家族也不会向蝠类变异了,这血他们沾上了没有什么屁事,可是我们沾上的话就会皮肉溃烂而死。焚血就是指他发动技能,他身上上百只蝙蝠一下子自爆,然后滚烫的血液四下里喷发,切记,沾着一点你就完了!”
金钟的心里竟然有了怯意,他望着萧佑军,真不知道萧佑军当年是怎么从回音群岛安然的回来的。别说费尔斯通了,就是这个马切尔就够呛了!萧佑军见金钟的表情凝重,他笑道:“怎么了?”
金钟老实地回答道:“有些心虚了!”
萧佑军说道:“别怕,只要你不给他念咒语的机会,焚血的技能就发不出来,那咒语至少得有六七秒钟!”
金钟的心里这才有了底,他下定了决心,根本就不给马切尔嘴动的机会。
金钟走后,萧重才说道:“看来马切尔也是块难啃的骨头!”
萧佑军冷笑道:“人家好歹也是一方血领主,虽然不算大领主,那也是实打实的打拼出来的,不过金钟的实力对付他应该是没有悬念的,只是金钟这人的变通能力要差些,这样也好,他认死理,听了我的话他一定不敢让马切尔有机会说出一个字!”
接连两天都平安无事,而简仁却象着了魔一般,每天都站在院子里,反复地训练自己如何能够用意念来控制汽车的运动。
萧重很想劝劝他,可萧佑军甚至罗朝中他们都让他别管,罗朝中说只要简仁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他就彻底地悟了,他在异能的道路上才能够走得更远。萧重想到了他最初修习古武的时候,也是为了一个问题疯魔似的冥想,他笑了,悟之一道原来大都一样,殊途同归!
午后,萧重搬了把椅子坐在院子里,喝着柳含月给他泡的清茶,抽着香烟,静静地看着魔症一般的简仁,他摇了摇头,他真害怕再这样下去简仁会走火入魔。这两天简仁甚至没有去看他的父亲,其实萧重不知道,简仁是在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以后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自己的父亲了。
突然发动机的声音响起,萧重一下子坐了起来,瞪大了眼睛。
简仁竟然起的凭着意念发动了车子,接着更神奇的一幕出现了,那车子竟然动了起来,先是往前挪了一点,然后倒档,后移了一些,方向左打,驶了出去!天哪,萧重差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用萧佑军的话说简仁要做到这一点至少得小半年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