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之川坐在吧台,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酒吧里响着轻音乐,人声喧闹,灯光迷离,他恍惚间又回到了那节昏暗的车厢里,焦虑不安地等着对方一句解释。
沈之川忽然意识到,原来十年过去了,他非但没有从这场背叛里走出来,反而变得满心怨恨。
十年,他发表了那么多论文,参加那么多场学术会议,在世界各地留下了自己的痕迹。哪怕他再也没有去过普林斯顿,但他从来没有拒绝过和普林斯顿的学者们交换自己的联系方式。
他提供了一万种能让carson找到他的方式,但始终没有人来找过他。
十年,他终于认清自己一直回避的那个事实--不是他沈之川痛快地分手,帅气地离开,而是对方遗弃了他。
沈之川独自坐在吧台灌自己酒,丝毫没有察觉酒吧暗处有好几双蠢蠢欲动的眼睛,正盯着他那一截没进西裤里的优美腰线。
终于有人按奈不住,走过去搭讪。
沈之川已经半醉,对旁边絮絮叨叨的人极其不耐烦,挑着绯红的眼尾狠狠瞪了对方一眼,吐出一个满是酒气的“滚”字。
他的怒容在对方眼里全无威慑,反而辣得令人垂涎。
那人心痒难耐得厉害,干脆伸手去揽沈之川的腰。
沈之川被人缠得来火了,跌跌撞撞地站起来,抄起面前不知道谁的啤酒杯,抬手就要往对方头上砸。
酒保站在里面,隔着吧台来不及拦,旁边的客人早散开避嫌了。
眼看要闹出乱子来,沈之川突然被人从后面抱住。那人的力气异乎寻常得大,硬把杯子从沈之川的手里抠了下来。
沈之川回头,盯着拦住他的人看了一会,好像是认出人来了,开口:“嗨,哈士奇。”
方显脸都黑了,咬牙切齿:“这是你给我起的外号?”
想捡便宜的男人眼看被人截胡,顿时恼怒地嚷嚷起来:“哎你谁啊,怎么上来就动手动脚的?人家认识你吗?”
沈之川神志模糊地从方显手里抢杯子,嘴里含混不清地喊:“你还给我,让我揍这傻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