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燕红着脸点头,害羞地不敢看他,又和他吻在一起。
他们那天晚上喝醉了,酒液是即兴买的,醉酒也是即兴的,连燕一直戴着那枚戒指,像是刚学会接吻,在宾馆落地窗那儿吻来吻去,怎么也吻不够,沈平格还和他抱怨:“我总是很想你。”又在吻他背后文身时沙哑着说:“宝贝、宝贝、老婆……”
连燕回应他,说我爱你,尽管无声,但在空气里似乎也可以被听到。
声音逐渐放远,似乎离他远去,穿掠过长久的年月。
那天晚上连燕做了梦。
一个很长的梦,似乎要在简短的夜晚概括他的一生,他从霉绿色的防盗门里走出,从北极开始走,路过艳后的画像,目的地是赤道,是烧红的熔浆和雨林,他在浓重的雾气里看到了沈平格,并且沈平格是从南极而来,他们遥遥奔赴向对方,最终在赤道喝醉了酒,约定八十年后的殉情。
连燕知道,清楚地知道,无论他会不会说话,是哑巴,还是失聪,沈平格都能看见他的呼唤,并且赶来见他。
兜兜转转那么久,尚且年轻,尚且蓬勃,尚且鲜活。春夏秋冬、一百年、八十年后都为时不晚,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去探寻世间万物,继续莽撞,继续哭泣与大笑——他们都活着。
这些就足够他们相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