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林轩更愿意让徐婉芳留下来,他不愿再掩饰自己的感情,于是,鼓起勇气,真的就这样做,也这样说了。
“婉芳,我知道你很忙,但是在适当时候,我们也应该将步子放缓放缓,放缓,是为了更好的前进。我想工作狂这个名词是任何一个人都愿意接受的。你是,我也是。工作是做不完的,可是,如果有一份真正的爱情在你我的身边,以前错过了。但是命运让它再来一次,你还愿意放手吗?”
林轩的这些话不可谓不直率,当然他从来不是一个拐弯抹角的男人,自己的心意必须让心爱的女人知道是的,他不舍。如果徐婉芳走了,他一个人在自己的老家,即便每天,谈着业务谈着工作,心里都是不快乐的。而这份不快乐会延伸到夜晚,孤独一人睡觉的时候,所谓孤枕难眠。”
婉芳,我真的希望你能留下来,留下来陪我。你也说过,虞山很美。你很喜欢。那么,就让这份喜欢适当地延长,好吗?西朗医院那里,我跟西朗说,我想他会同意的。你一直都太忙了,即便出去度假也是匆匆地来,匆匆的地回。以前,我没给你好的生活,现在让我来弥补,可以吗?”
林轩摸住徐婉芳的手,轻轻地摩挲。他想用自己的诚意打动她,可仍然心里不那么确定。毕竟在此之前也被她拒绝过,虽然他们有过是密切的关系,虽然现在依旧藕断丝连,但林轩认为,自己还是不那么了解她。人常说,女人是迷,这话不假。
徐婉芳是谜语中的谜语,捉摸不透。有时候她清新飘逸的像山野里柔柔的风,让人看一眼就心旷神怡。
有时候她又像午夜里绽放的一朵玫瑰,虽然娇艳欲滴,但是身上带了刺,若一靠近便会被这刺扎得流出鲜血,所以只能够远远欣赏。在林轩的眼里,徐婉芳不是玫瑰,她更是一朵莲花,就像周敦颐的爱莲说形容的一样:亭亭净植,可远看而不可亵玩焉。
这样的女人当然被男人所热爱所珍惜。徐婉芳微笑着抬起头,皎洁的月光之下,她的一双眼睛更是闪闪发亮。
晚上的徐婉芳比白天更美了。虞山镇的夜晚也比白天的时候更加迷人,这里虽然偏僻了一些,但并不是落后地区,白天虽然喧闹,但到了晚上。绝对的宁静安逸。
村民们早早就休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早早睡觉,早早起床,村民们的身板都特别得好,村民们的精神也特别饱满,这和大城市里见到的充满疲惫感的都市人是不同的。
所以大城市里充满了年轻人,应该在适当的时候放缓脚步,请几天假,来到这些充满灵气的郊区小村,恢复恢复原气,陶冶陶冶情操,将身子骨锻炼的硬朗一点儿,人生的路那么长过犹不及啊。
徐婉芳点了点头。这不是为了顺应林轩,担心林轩失望,这是它心里主动的选择,在回医院和留下来之间,她选择了后者,这是一个不后悔的决定。
医院里那么多人,就算她是业务骨干,也还是有替代者,任何工作都有替代者,谁都不是唯一。而且,徐婉芳骨子里再要强,也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工作狂。
她并不将工作作为自己生活的唯一和全部。感情生活也还是要有的,不然人生太过无趣。
“林轩,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了,我是真的愿意留下来。”
徐婉芳发现了林轩的不自信。这种眼神让她心里骤然一痛,就好像回到了三年之前,他们之间处在那种暧昧的、还没有正式交往的关系她记得有一次自己心情不好,婉拒了林轩邀请出去吃饭的邀请,那时候的林轩头一滴低,眼眸也是这样,贮藏着伤痛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