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开庭审理蔺书(2 / 2)

第二阶段,分别讯问被告人

先由被告人蔺书自己陈述对起诉书的意见。

蔺书激动的站起来,吼道:“法官大人,这些罪状都是蔺夏污蔑我的,蔺稷和夏雨晴是自己开煤气自杀的,与我无关。至于起诉书上的第二条,第三条,挪用公款和杀人未遂,那更是无稽之谈。”

这时,法官敲了敲法槌:“被告冷静一点,现在控辩双方可以交叉讯问被告人。”

首先站起来讯问的是陈煜明。

“被告蔺书先生,你说我的当事人蔺夏小姐污蔑你,你可有证据?法庭是一个讲证据的地方,没有证据的话,请你不要随便说出口,不然,我们可以告你诽谤罪。”

“反对,反对对方律师对我当事人有恐吓的嫌疑。”史云飞站起来争辩道。

法官敲响法槌:“原告代理律师,请注意你的措辞。被告律师,继续。”

史云飞站起来,继续看着蔺书发问:“被告蔺书先生,请问在三年多前,蔺稷和夏雨晴自杀的当晚,你人在哪里?”

“当晚,我在家里。”

“可有证人?”

“有,我的管家和我的女儿都可以作证。”

“你一整个晚上都在家里吗?”

“是的!”

“法官大人,我的问话,问完了!”史云飞坐下来。

法官看向原告席上的陈煜明:“原告代理律师,可还有什么要问被告的?”

陈煜明站起来,向法官点了点头,然后转身看着蔺书问道:“被告蔺书先生,请问你和你的大哥蔺稷先生的关系怎么样?”

“我们的关系一般,不算好。”蔺书回道。

“关于他重回蔺氏集团,将你从董事长兼执行总裁的位置上拉下来,你可怀恨在心?是否想过要杀掉他,将蔺氏集团夺过来?”陈煜明继续问道。

“反对,反对对方律师有诱导性提问。”史云飞站起来反对。

“控方律师,请注意你的措辞。”法官说道。

陈煜明点了点头:“被告蔺书先生,你在蔺稷先生和夏雨晴女士去世的前一个晚上,去了什么特殊的地方吗?比如,特殊的药店,或者黑市,什么的?或者见过什么特殊的人吗?”

“没有,没有,通通没有,那段时间,我一直呆在家里。家里的佣人都可以作证。”

“好,法官大人,我的问题问完了。”陈煜明点了点头,坐了下来。

法官敲响法槌,宣布道:“现在,进入下一个阶段,举证、质证阶段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陈煜明将所有的证物全部交给法官,和陪审团。

史云飞看着陈煜明拿的那些证据,心都完全凉了,这次看样子他们是打算将蔺书赶尽杀绝啊!

不得不说,史云飞,你有一双慧眼,他们就是要将蔺书彻底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