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小六壬(1 / 2)

“不麻烦政府,我就是一个路过的,刚刚以为你们警匪大战呢,所以顺便就趴在这里看看热闹。”我咬着牙回头瞪了眼吉娃娃,说来也奇怪,那吉娃娃咬了我以后,先是叫了几声,随后居然吓得的屎尿哩啦满地,趴在地上哆哆嗦嗦的,好似丢了半条命。

对于这个吉娃娃,我想它以后对它的狗朋狗友们也有的吹了,因为他可是唯一一条咬过真龙的狗!

爬起身我还想准备逃跑时,却被两名警察以雷霆万钧之势摁倒在地上,随后他们给我戴上了手铐,左右一边一个,架着我就出了小树林。看到这儿,有的读者会说了,你不挺牛逼的么,都已经成了龙,还会各种道术,符咒,剑咒,怎么区区俩警察就给你搞定了?

那咱们就先简单分析一下,第一、我虽然为龙,但元始天尊说,龙性已经被他压制住了,也就是说我现在没脱凡体,所以我这条龙算是被肉体所禁锢了,除了帮助我把损失的阳寿找回来外,屁用没有。

第二、我会各种术法,那前提条件下是面对同样的修道中人,如果对上普通人,上来直接打上清五雷剑咒,我估计倒是能把那人打死,不过十步之内必然会遭受到十倍的报应。学习术法者,最忌讳的便是直接害人,但倘若我给他画个圈,圈里挖个坑,拿着十块钱引着对方跳进了坑,这么做一般问题不大,原因便是对方动了贪念,那自然也就是他的罪过了。

第三点、现在我已经没有三茅真君的庇护,可我的皮囊却还是正正常常的人,也就是说,那吉娃娃是被我皮囊的霉运所吸引,一口要下去以后才感受到我是真龙!

综合以上三点,得出结论就是俩字‘倒霉'!

果然,由于我的简单的挣扎,却让警察误以为是拘捕,‘叮咣’上来就是给我两脚,剩下的事儿就水到渠成了,只有我是被两名警察押解出去的,最倒霉的是我逃出的地方正是主干道,街道上看热闹的人还多,一些个不嫌事儿大的人还有照相的,甚至记者都来了。

于是乎,我以一种极其‘光荣’的方式登报了,再后来的辽x晚报某一期,我看到了这次专栏,标题是“给公园一份绿色,还孩子一片天空,扫黄行动刻不容缓”,随后下面是我被俩警察押着就上了警车的特写照片,后来非常牛掰的占据了板块儿的头条位置。

到了派出所后,还是老套路,先录口供,又由两名警察对我搜身,他们把青囊打开,里面的法器摆在桌子上,其中年轻的警察惊讶说:“哇,大哥,搞没搞错,道士下山啊,你这是在山里憋坏了吧?”

“你为什么抓我?我什么事儿也没做,只是路过的。”我说。

警察说:“这叫例行规矩,你那么鬼鬼祟祟的谁知道你做没做?老实一点,姓名!”

我觉得我的肺都要炸了,所以我就说自己是被冤枉的。

审讯一共两个人,一个人问,一个录口供,所以当我们争执的时候,那个录口供的冷哼了一声:“大半夜不睡觉去找老头乐,也够有你的,那些人我看都快赶上你妈岁数大了,你也真不嫌磕碜。”

“你特么说谁呢!你那只眼睛看我嫖了,长着人嘴不说人话,次奥!”我当即就急了,一时火气没控制住,起了身冲过去就是一脚把人家办公桌给踹翻了。

要知道孙悟空搁在古代大闹天宫或许好使,可搁在现在,他大闹公安局可未必能好使,所以何况我了。

于是,这火泄了,我也有点后悔,人家警察一脚给我踹倒,等我倒在地上回过头才发现,原来在我后背的阴角下,有着一个碎了的玻璃杯,玻璃碴外漏,正好对准我的脊背,推算了一下,这是我的煞位,主管情绪,今日我时运低,所以我才着了道。

由于不是重大案件的审讯都是不戴脚镣的,你猜踹了警察的桌子会发生什么?

我被踹倒以后,那些录口供的人急了,他又按了警报铃,冲进来一群干警把我又一次‘制服’,我犯了的芝麻大点的小事儿,一下子变为了大事儿,人家给我定性为袭警、还有寻衅滋事罪,根据治安管理条例,我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