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七章出山(2 / 2)

我换位思考的想,如果搁在我身上,谁要是告诉我哪里有块儿风水宝地,这心顿时就得像是蚂蚁爬似的难受,他是盗墓的,怎么可能不爱财?我又说:“九爷,您是干这行的,懂得比我多,咱长白山里有个头羊,你不打算宰了它么?”

“多大的羊我也没心思了,你是海泉介绍来的,一会儿留在这儿,我请你吃小野鸡炖蘑菇。”他十分敞亮的拍了拍我肩膀,示意这话题到此结束。

都到了这份儿上,我是真的不甘心就此结束,当即,我不死心的说:“虎丘岭的无人区,九爷肯定听过那个地方吧?”

见他的身体僵住,我继续说:“那里常年瘴气,生人难入,我有十足的把握渡过迷魂瘴,剩下的事儿还得靠着九爷帮忙,羊头羊尾九爷先挑。”

话都到了这份儿上了,他要是再不答应,我也没辙了。

事实上,哪有凡人不爱财?尤其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听说哪里赚钱都是削尖了脑袋往里面钻,他虽说断了一指,我不相信他能放弃此次机会。

听我说完,李初九顿了顿,又说:“一会儿晚上一起吃个饭,你家这个锅有点大,咱们自己支不起来。”

我心里大喜,总算是找到帮手了,当即我起身对李初九主动暂且告辞,简单的提了一句,说要去准备准备东西。

李初九说我人生地不熟的帮我打电话叫帮手,这点我倒是很认同,由当地人帮忙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大约过了不到半个钟头,李初九的媳妇来了,她媳妇算是典型的东北妇女,热情十足,尤其两口子聊了几句后,她媳妇开着一辆破旧的桑塔纳带着我上了大街。

我们是正午当头出的们,他媳妇一直带我绕到了天黑前回到他们家,我们开车绕了半个城市,凑齐了九根儿筷子大小的桃木锥,还有黑狗血也比较难找,非到万不得已,我也不愿意斩杀黑狗,道士取血只不过以银针取后腿,经过水的稀释来做法器,但赶巧去狗市的路上,眼看着一家狗肉馆刚刚勒死了一条狗。

我上前拦住了剥皮,仔细打量,此狗通体漆黑,毛发铮亮,真不知道是谁家卖的,要知道黑狗在宅中可是非常辟邪的。与狗肉馆谈好了价格,再由李初九的媳妇帮我垫付了些钱,把那条狗买了下来,找个没人地方取了一些血灌入矿泉水瓶中,再往狗嘴里塞了几个硬币,念了一遍超度咒后把它埋在了土里。

一进了李初九的家门我就明白了,这老小子真可以算得上是生活拮据,家里住着的也是郊区平房,他没在家,我被妇女领进了里屋土炕,看到他们家的电视柜上放置着各种各样的学习奖状,其中有一个模样较为英俊的少年照片摆放在最醒目的位置。

李大嫂从旁像是发现我在打量着,于是颇为自豪的说:“这是我儿子,现在在香港工作,可厉害了,好像是什么什么大企业的领导。”

我点点头,瞧这孩子五官较为清晰,目光冷淡,瞳孔如蛇,并且眼里有凶光,性格多半是位冷血之人,不过这种事儿也是难免的,李初九从事盗墓多年,一些个因果报应也在一点点的显露出来。

听着李大嫂自豪的给我讲述他儿子的故事,显然,年轻的小伙子远在香港遇到了经济上的难题,也就是要结婚了,可结婚就需要买房子,香港那边的房价简直比北京还要贵上许多,这对普普通通的农村两口子,别看古董店里的东西值点钱,可还是一分钱不敢乱花,都攒着呢。

聊了一会儿,李大嫂去准备做饭,没多久李初九带了一共四个人进了屋子。

打量这四人年纪都不小了,而且,当中最最令我诧异的是竟然还有个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