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穆愉扶额:“呃,在医院已经激动完了。这……甭管什么身份,还是得吃饭睡觉,而且,我也不像你们有什么灵力,会袖里乾坤缩地成寸大变活人之类的,就还是普通人类啊,激动激动意思一下就行了。”
“可是你在医院也没表现出激动的样子来。”饕餮梼杌穷奇拆台。
“……”那不是当时在懵逼么,谁能懵逼和激动同时表现在脸上?
麒麟走过来,把头搁办公桌上,狮子脸可怜巴巴:“东君,您对自己原本的身份不高兴吗?”
“没有啊!”超高兴有没有。
丹霄看不下去了,帮这群傻妖解释道:“它们是想庆祝一下。”
“……”其实是想大吃大喝一顿吧?
凤皇在屋中飞来飞去,说:“小鱼,你都说这是丰收的季节了。上古时期,丰收了,部落都要庆祝的。而且咱们还找到东君了,更加要庆祝。”
“……”说来说去,还是要吃呗。
说到吃这个问题,凌穆愉就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来。
他对丹霄说:“我第一天上班的时候,你把我的午饭吃掉了,你故意的吧。”
丹霄点头,轻抚着凌穆愉的发顶,眼中有着怀念的神色:“你忘记了,咱们第一次见面,我把你煮的鱼给吃了,你回来后看到只剩下一个鱼骨架,用手里的当康砸我,还要和我打架。”
那时丹霄路过钦山,被香味吸引,在一片竹林中,看到摆放在石桌上的鱼,却不见此间主人,他等了好久都没有见到有谁来,等得鱼都凉了又被他重新给热滚,最后实在没忍住,把鱼给吃得一点儿不剩。
鱼一吃完,此间主人就回来了,怀里抱着一只哼哼唧唧的当康,见到自己的鱼只剩下骨头,还是被个陌生神给吃掉的,当即就把当康砸过去,撸袖子就要打架。
他们是不打不相识,如此,丹霄便常常来钦山找始推,一起捉鱼一起酿酒,有时还一起招待来串山的西王母烛山冥惑等神,还一起去找爱乱跑的当康。
如果不是后来……
好在,他还活着,他也活着,他们又再度相遇了。
“我以为你头天是故意装作不认识我,所以吃掉了你的饭,”丹霄叹息,“岂料,你什么都忘记了,只当自己是个普通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