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三章 后装野战炮(2 / 2)

清末枭雄 雨天下雨 1867 字 5天前

帝国陆军拥有的前装线膛炮可不是几十门几十百门啊,而是高达数千门之多,而且这些火炮多是1860年后服役的,满打满算也服役了十年而已,相当多一部分的服役年限只有四五年甚至更短。

这种情况下,把这些火炮给退役封存,然后换装新式火炮,这对于陆军而言是非常巨大的浪费,同时陆军的军费也是有限的,这几千门火炮采购下来,然后配属新式的炮弹以及其他配属的体系,这花销可不是少,饶是每年有着上亿军费的陆军,也不得不慎重而行。

大量的前装线膛炮存量,后装火炮的价格昂贵以及一些性能上的缺陷,再加上帝国陆军也没有明显的外部敌人,尤其是强悍的敌人,所以帝国陆军上下对换装后装火炮并不太热心,装备的多是一些大口径的重炮,而普通的野战炮则是只有少量试验装备而已。

而现在普法战争里,普军却是用后装火炮获得了极大的战略优势,这就迅速引起了帝国陆军的注意。

普法战争还没有结束呢,帝国统帅部下属的军械部就已经是向国内的三大武器公司发去了正式招标书,他们要招标多款后装线膛火炮,而且预定的采购数量非常多,其中的‘师属野战炮’的首批订单就高两百门。

其他的还有‘轻型步兵支援火炮’、‘远程加农炮’‘大口径榴弹重炮’等。

上面的这三款火炮的招标,是根据用途来招标的,所谓的师属野战炮,是用来代替以往的十二磅前装线膛炮,而这种火炮也是所需数量最多,但是同时也是对技术要求最高的,要做到射程、爆炸威力、重量、精度、造价各方面的良好取舍,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这从军方的要求就知道有多么苛刻了,首先是重量不能超过九百公斤,有效射程必须达到五千五百米,比现在普军大规模使用的主力后装野战炮的四千五百米左右的射程还要多一千米,九百公斤和五千五百米的射程,这对于当代的技术条件而言,几乎是最苛刻的要求了。

而军方提出这种要求也不是没有理由的,首先是重量,由于帝国陆军的大部分预定作战区域,其地形条件都不算好,而相当多一部分地区甚至称得上恶劣,没有良好的陆地交通支持,火炮要机动的话,只能靠马拉人推。

而这种情况下,师属野战炮的重量超过九百公斤的话,要想快速机动就非常困难了,如果只能慢吞吞的走,那么就不能说是师属野战炮,而是重炮了。

射程的话,普军在欧洲使用的主力野战炮都拥有四千多米的射程了,而这些火炮大多是六十年代的技术水平了,帝国陆军要想保护领先的火炮水平,那么就必须超过普军现有的技术水平,而且必须保持在未来十年内不落伍。

这个五千五百米已经是最低限制了。

轻型步兵支援火炮,是用来准备代替四磅、六磅这两种营团所属的支援火炮,同时也是准备用来代替骑兵炮的,军方要求这种火炮的重量不能超过两百五十公斤,射程必须达到三千米以上,同时必须可以拆解用骡马托运,同时必要时候,拆解后的零部件必须可以人力搬运,以满足山地作战的需求。

这种轻型步兵支援火炮,军方内部已经是有了另外一个称呼,那就是山炮,简而言之就是山地作战火炮。

两百五十公斤,三千米的射程,这对于当代的技术水平来说也是属于顶尖的了

师属野战炮和山炮的性能兴许在后世看惯了十几千米射程的人看来,还是属于非常落后原始的东西,但是对于1870年的现在而言,这两款火炮的性能要求之苛刻,丝毫不亚于后世那些最先进的高科技武器。

相对于这两款步兵支援火炮的要求比较苛刻,军方对远程重炮的要求就是比较宽松了。

首先对大口径加农炮的要求比较简单,要求射程在七千米以上,为了保持炮击威力,口径要在一百一十毫米以上,同时要求能够有效机动,但是并没有给出详细的重量限制。

然后是大口径的榴弹炮,其射程要求是六千米,然后爆炸威力要大,因此口径最好是达到一百五十毫米以上,同样也是没有给出详细的重量限制,只要能够给出机动方案就可以。

因为大口径加农炮和榴弹炮,他们是不用跟上野战部队的机动速度的,往往是用来炮击固定要塞的,机动性能虽然也重量,但是反正随随便便都是好几吨重的大家伙,根本无法快速机动,因此强求重量和机动性能是得不偿失的事,还不如要求射程和威力呢。

对于军方的后装火炮的招标,而且一来就是好几百门的采购数量,同时军方高层也是传出来的消息,在未来帝国陆军将会全面换装后装线膛炮,,第一步换装计划里,头五年内帝国换装所需要的火炮火炮可不是几十几百门,而是至少都是两千门以上,而这些还只是一线野战部队的所需要的数量。

后续那些守备部队也是需要陆续换装后装火炮的,到时候可又是上千门的大订单。

如此庞大的订单量,足以为任何一家兵工厂提供丰厚的利润,而且是连续保持五年甚至十年的利润。

军方的招标一发出来,国内的三大武器公司就是迅速行动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