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鸿宇认真端详着她,这个比自己小了十五岁的女孩子。
的确,她真的是个美女,是那种很恬静的,感觉像什么呢?像是水仙花一样的纯净。她的皮肤不算特别白,却让人感觉像是精致的瓷器一样的透彻。她的五官,单独分开来看没什么特别,可是,组合在她的脸上却是有着别样的美感。
他喜欢她笑着的时候,那笑容好似穿透乌云的阳光一样,让人感觉很温暖。那的眼睛,很是特别。都说婴孩的眼睛中的眼白略带蓝光,当人年纪长大了,眼白就会失去那种光泽。而她,似乎一直都有那种特别的色彩。经历了许多女人,比她漂亮比她身材好的大有人在,可是,唯独她将他的视线吸引。好像光束遇到了强磁场一样,就会不由自主地被吸引过去,无法脱离。当年,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就被这笑容给吸引住了。他告诉自己,也许外甥是同样的因由而爱上了她。
自从认识了她,好像她的麻烦就没有断过,当然,这一切都是拜他那个外甥所赐。如果她爱上的人不是他的外甥,也许,她就不会经历那么多的痛苦。
他实在想不到,那样清澈的眼睛里会流出眼泪,那本该是永远闪烁着笑容的脸蛋竟然会被痛苦堆积。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天生就该是被人呵护的,不是吗?她却经历了那么多的挫折。说实话,如果换做其他人遇上那些事,他不一定会同情。可是,面对她,他就是做不到一视同仁。因此,他要知道外甥是不是真的爱她。那个小子虽然刚开始的时候中了计,可是不久就认错了,而她依然在。这两个年轻人,运气比他好多了。
之后,他就不自主地经常找理由见她,是寂寞也罢,是寻找安慰也罢,总之,遇到她之后,他觉得自己比过去更加孤独了。
可是,姐姐姐夫竟然为了他们的儿子,让他和方晓悠在一起。真是亏他们能想得出来。不过,如果当初他真的答应了,是不是她就不会和夏雨辰结婚了?那样的话,她是否就会留在自己身边呢?
她,终究只不过是上天怜悯他,让他暂时缓解伤痛的一剂药而已。这剂药,一旦用了,不仅不会疗伤,反倒是添了新伤。
和她在一起久了,他经常会忘记了她爱着的那个人的存在,好像她是只属于他一个人的。而这四年,似乎是这么多年来他最幸福的四年,尽管他知道自己的快乐是建立在她的伤痛之上。即便如此,这幸福往往给他一种错觉,让他迷惑。
可是,她的心里总归是放不下那个人,只要那个人一句话,她就会立刻抛弃一切去到那个人的身边。因此,他总是在珍惜着每一刻,好像她就是自己偷来的宝贝一样,最终都要还给主人。
谭鸿宇苦笑了,好像这一生从来都没有这样难受过。
夜色,越来越深。
和往常一样,夏雨辰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今天中午母亲打电话过来,说让他哪天和潘蓉回家吃饭。他知道母亲这两年对潘蓉的态度又变好了,在经历了他的闪婚之后,现在母亲和潘蓉在一起,简直比所有的婆媳都要和睦,不知道让多少人羡慕。如果和他结婚的人是方晓悠的话,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是不是?
可是,谁能知道他想娶的人,只有方晓悠!
前天和她那疯狂的半天时光,好像是上天恩赐给他的一样。和她分开就再也没有享受过鱼水之欢的他,在那一天得到了满足,不管是生理还是心理。以至于这两个夜里,只要闭上眼,那天的情景就会浮上脑海。
她那迷离的眼神,那泛着红色的如玉肌肤,那娇艳的双唇,还有那个让他销魂的所在。
经过了那一天,他渐渐体会到自己对于她的渴望,完全超出了想象。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像她一样让他痴迷,让他疯狂,让他那么眷恋,让他渴望到想要每时每刻都和她在一起,和她紧密结合。他,真的好想她!
而这两天,也越发让他感觉到了自己婚姻的死寂。
和潘蓉结婚是个意外,结婚之后,两个人除了回双方父母家中不得已才同床之外,从来没有在一张床上睡过觉。而即便是同床,也只是单纯在一张床上睡觉,盖着两条被子,枕着两个枕头,而不像他和方晓悠当初一样,从来都是一个枕头一条被子,即便是睡着了也要抱在一起不分开,肌肤紧紧贴着,不管冬夏。
现在,家里又是一片安静,潘蓉还没有回来。
夏雨辰上楼洗澡,换了衣服就去书房了,前两天在街边看见有卖航母模型的,让秘书给他买了一个回来,今天晚上才拆包开始拼接。
睡不着,也就这样了,做这点事可以打发时间,可以赶走寂寞,拼着拼着,困意也就会来了。
手机,就放在他的手边,拼着拼着,他想给方晓悠打过去,想问她在做什么,可是,这样的话怎么说出口?明明说过不再联系的——
可是,手机在那里放着,就好像方晓悠在叫他一样,在叫着他的名字。
他忍不住,放下了手里的模型,给她拨了过去。
“喂——”夜里传来她的声音,是她的声音却听起来有点不像。
“呃,是我。”他说。
方晓悠捂住嘴巴,泪水止不住从眼里涌了出去。
她害怕他听见她哭,把手机从嘴边拿开。
好一会儿,他听不见任何声音,他不知道怎么了,有些担心。
这种担心,好像就潜藏在他的身体深处,只要涉及到她,就会窜出来。
“方晓悠——”他叫了她一声。
她赶紧擦去泪水,拿起手机。
“什么事?”她问。
他听出她声音的异常了,他听出她在哭。
是在怪他吗?他也——
想说,方晓悠,我想你,我,我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