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天睡到十点多才起床,起床洗漱完,打算上午就惬意地看个文件,顺便吃早餐。
冰箱里的三明治已经吃完了,他懒得动手,于是在煮锅里扔了两根玉米和两个水煮蛋,然后就坐在餐桌上看起文献来了。
随着煮锅里的水沸腾,充沛的水蒸气带来了丝丝缕缕的甜味,香甜的玉米气息,刚开始是弥漫了整间厨房,接着蔓延开来,整个屋子都是这股香甜的味道。
高之选毅力十分不错,专注力也强,他在刚开始煮玉米的时候,便给自己定下了看五十页科研文献的目标,没想到才看了三十页,他整个人坐在越来越浓的玉米味中,有些坐不住了。
那股磨人的香味像一把小棍子,一直在在他胃里搅动,他活了三十多年,还是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感觉到胃部的存在,一动一动地,像是在呐喊抗议。
他伸手按压了一下胃部,心里怀疑是不是昨天吃得太少,以至于现在饿得有点狠。
然而他们昨天为了庆祝实验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特地去吃了自助餐,牛排,海鲜,水果,糕点……高之选奔着要把本钱吃回来的朴素意愿,就差没有扶着墙出来了,现在无论如何都不应该饿到这个地步。
何况他平时也就这个时候吃早餐,不存在生物钟的提醒。
为什么会那么饿呐?!
高之选心里默念了一遍“坚持住”,竭尽全力的把这股香味摒弃在他的世界之外,又专心地看起文件来,还没有看到两页,他再也忍不住了,干脆把文件往桌子上一放,站起来,疾步走到锅子前看煮出来的玉米。
他将锅盖一揭开那浓郁的香味,差点顶他一个跟斗。
高之选顾不上烫,就站在原地观察玉米究竟熟了没有,观察结论是最好再煮五分钟,他已经完全没有办法坐回去继续看文件了,干脆直接站在锅子前等着,恨不能伸出手指看着表,开始数秒。。
“高,怎么味道那么香?”跟他住同一个公寓的合作伙伴不知道什么然后醒了,顶着一头乱糟糟的褐发,趿着人字拖走下来,“哦豁,玉米味,我闻到了!”
“你怎么起的那么早?你不是说要睡到十二点才起床吗?”高之选想转移食物已经来不及,他无奈道:“昨天你喝醉了,这么早就起床会不会不舒服?”
“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头不痛,身体也还好,就是闻到这个味道,被香醒了。”合作伙伴埃尔伯特走到厨房,“上帝,我从来没闻到过这么好闻的玉米味!”
高之选地把他伸过来的爪子打掉,“还没熟,你洗漱了么?”
“洗漱了。”埃尔伯特在锅边转了两圈,一双灰色的大眼睛深邃眼睛诚挚地望向高之选,“上帝呀,都这么香了,这玉米怎么还不熟?我们难道不能拿出来尝尝嘛,这个玉米是可以吃生的,对吧?”
对上这个高大男人眼巴巴的神情,高之选勉强道:“差不多了,我们拿出来吃吧。”
“哇,这玉米也太烫了!”埃尔伯特伸出爪子碰了一下玉米,马上被烫得缩回来了,“我马上去找冰袋!”
“刚出锅呢,能不烫吗?你别找冰袋了,就这么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