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钟响起来的时候,沈彩榆是猛然坐起来的,要是平时,她当然没有这么敏捷,只是今天的情况特殊。人生大事,高考是一,工作第二,婚姻第三,前面两个,她算是马马虎虎过关,这个第三关嘛,怎么看,都有些险。杨最的心意,她是再清楚不过的了,他的家庭,她更是无从所知。战场上说的是天时地利人和,她和他,顶多也就是她死心塌地,而他是勉为其难。不过能明白这一点,也是好的,起码有自知之明。果真到了最后化为乌有,也能有理由抽出身来。现在认真琢磨起来,这场仗,还真是不一般的难攻呀,弄不好,粉身碎骨呀!再三考量后,觉得自己会没戏,带着绝望的心情,游离地洗漱。
吃早饭的时候又想到,好歹都会死,也要死的潇洒。不如当一次面试,过了自然好了,不过也能就此死心。有这样想法后,就把注意力转移到着装上,三扒两口的把饭吃了,翻箱倒柜的找衣服。
母亲见此怪异道,“赶着投胎呀?不知道的,还以为进贼了!”
沈彩榆也不理会,拿这件衣服试试,拿那件衣服穿穿,总是不满意。
大嫂见了,也走过来,看着满床的衣物,指点道,“那件粉红色的呢大衣就不错,复合你的气质。”
沈彩榆从一堆的衣服里抽出那件衣服,那是实习那年,跟母亲要的钱买的备战衣服。现在有点发福了,不过,还是能够穿上的。
看着镜中的自己,沈彩榆满意的笑了,大嫂又从自己的首饰盒里拿出一个心形发夹,别在她若隐若现的发间,“小妹看起来,还是挺有韵味的。”
沈彩榆羞涩的低下头,“发胖才是!”
终于搞定了,沈彩榆难得一次迟到。不,应该是杨最这次提前到了。
沈彩榆不是那种惊世的美人,略施粉黛会更为出色。不过,她向来不喜化妆,出门最多涂个bb霜。当然,杨最喜欢的不是她的脸面,而是她的纯真,就像春风拂过,舒服。杨最难得见她如此打扮,就已知道她有多紧张,“昨晚我打电话给你,可是一直通话中。”
沈彩榆已经坐进副驾驶,系好安全带,“哦,跟薛芳芳聊了很久,后来手机没点了,就关了机。”
杨最发动车子,“我是想告诉你陈锋的事!”
“陈锋?谁呀?”沈彩榆以为说的是同学。
杨最无语了,“是数学老师,咱们初中的数学老师呀!”
沈彩榆吃惊了,“啊?陈老师?他不是我们毕业以后就已经去mz中学当老师了,怎么突然想起这个来?”
杨最笑,“嗯,那也是因为他要结婚,卉姐要求他要转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