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郭媛媛有意过来迎接她们,然后不断地使眼色。
两人才看到除了他们文学社,还有篮球社的人也在。张新明作为队长和篮球社的队长在讨论着社团里的事,而坐在篮球社社长旁边的正是叶勋泽,而叶勋泽旁边的则是他的新女友。叶勋泽很谦虚地听着队长之间的交谈,偶尔插一两句话。
一旁的女孩也没闲着,很细腻的用牙签挑田螺,田螺肉则一一放到叶勋泽的碗里。
白羽也招呼道,“来来来,惜琴,彩榆,坐这边,这里的空气新鲜!“
张新明和篮球社社长因为白羽的大声吆喝而中断谈话,张新明只能打圆场道,“我们都光顾着说,忘记吃了,看,东西都凉了!白羽呀,再叫两盘炒田螺吧。”
白羽高兴道,“得嘞!”冲着老板再叫了几样小吃,然后打趣道,“怪不得勋泽球场上那么威风,敢情是田螺肉的蛋白好呀!”
叶勋泽这才注意到自己的碗里装着不少的田螺肉,尽管他喜欢吃螺肉,可是那么多人,本来吃食就很少。现在他装了那么多,虽然不是他的本意,而是女友的好心,也觉得尴尬。不过旁边的女友紧张地把手放到他的大腿上,就知道她的担心,只能硬着头皮道,“对……”
叶勋泽的好兄弟,曹保华知道白羽的用意,只能对叶勋泽的女友摇摇头,抢白道,“对于美食的诱惑,谁能控制得住?我记得,高三那年的冬天,每天晚自习过后,我们都会去附近的美食街吃炒田螺,有一次,五个人竟然吃了六大盘,弄得老板都咋舌。小琴,还记得吗?”
梁惜琴当然记得,因为那时候,叶勋泽就信誓旦旦地说,“小琴,以后吃田螺,你管吃,我管挑!”现在这样,是多么的讽刺呀,你吃着别人挑的田螺,是一种享受吧,而不像以前的自己,只会享受着你给的宠溺。往事不堪回首,梁惜琴忍住眼泪,淡淡道,“嗯,不过,我现在不吃田螺了!你们喜欢吃,就多吃点。”然后装出急的样子,“白羽师兄,炒粉什么时候才好,我都快饿扁了!”
白羽道,“马上好,马上好!”
曹保华知道错了,以为只要把小琴的关系搞好,起码白羽不会给叶勋泽脸色看,没想到起了反作用,弄的大家心里都不好受。
叶勋泽已经很感激好兄弟了,起码大家没把注意力放在女友身上。本来郭媛媛他们就没给他好脸色看过,从一开始知道他抛弃梁惜琴,就无比讨厌他,现在只有更甚而已。
黄莺看出了叶勋泽的难堪,白了一眼白羽和郭媛媛,然后笑道,“小师妹,这鸡翅烤的不错!”把一只鸡翅放到了女孩的碗里。
女孩感激地向黄莺笑笑,“谢谢师姐!”
张新明也道,“小叶,别客气,白羽呀,就是见不得别人打篮球比他好!”
篮球社社长笑,“以前老白总吹嘘自己是篮球高手,看,遇到强敌就嫉妒了!”
叶勋泽知道这是铺好的台阶,也就顺着道,“还得多向师兄学习呢!”
白羽有点不服气,不过却被沈彩榆拦住了,只能道,“互相切磋罢了!”
大家不再讨论这个话题,而是转移到吃上。没过多久,叶勋泽就以“选修课的论文还没写完”的理由带着女友离开。
他们离开一会儿以后,梁惜琴也道,“班里的事还没忙完,先回去了!”
曹保华觉得机会来了,也告辞道,“小琴,一起回去!”
梁惜琴只是淡淡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