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三国当大佬[系统]_306(2 / 2)

处理完蹋顿等人,乌桓群龙无首。糜荏令刘虞旧部阎柔,收编乌桓万余兵马。

阎柔本是燕国人,年少时被乌丸俘虏,后来却凭借手段得到他们的信任,时常与刘虞沟通协商乌桓中事。糜荏下诏后,鲜于辅推举他为乌桓司马,由他与蹋顿沟通。

蹋顿谋反当然避开阎柔,因此阎柔自请降罪后,糜荏非但放过了他,更令他回去安抚乌桓上下。

乌桓百姓原先还有些慌乱,但很快就被糜荏下令的新政吸引住目光。

新政上言:由于近年战乱频繁,百姓流离失所,大量土地荒芜废弃。因此收回幽、青州所有无主田地,名为“露田”,分配给州中农人。农人收到土地后,每年需向政府交纳租税,并承担徭役与兵役。

以十五岁以上男、女均得十五亩为标准,分授田地。待人身死,归还朝廷,再做分配。所得田地,至少十亩种植两季稻、麦,至少三亩种植桑、麻,剩余两亩可自行分配。

除此之外,还规定各户籍百姓拥有的田地数量,以及原先拥有田地之人该如何租赁“露田”。

这个政策,名为“均田制”。

这个时候,土地还是私有制,属于士族权贵。但糜荏的这一政策,是收回无主荒田归国家拥有,往后除非朝廷授予,士族不得私自买卖。

这个政策当然值得普通百姓欢欣鼓舞。

至于士族,那些无主的土地本就不属于他们,这个政策不动摇他们的利益。能维持农人生活的稳定,令他们有田种植而不是谋反叛乱,何乐不为?

于是士族们也倍加支持。

上行下效,很快清点出田地数量、农人数量,纷发下去。

……

幽州、青州先实施新政,朝中亦不例外。

依照糜荏推荐的堆肥方法,今年洛阳城中屯田的粮食大丰收,完全可以养活军队与更多流民。

既然证明有效,荀彧便下令灾祸严重的州郡效仿屯田。

洛阳是军队制度的屯田,考虑到各州郡不得拥兵自重,便下令以民制屯田两年。民屯效仿军队管理,两年内取消农民徭役;与军屯的全部上缴不同,民屯垦殖的粮食最终只需按税赋向官府上缴粮食。